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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358/2018-192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农办(扶贫办) 成文日期: 2018-09-03
文号: 云农办〔2018〕2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精品民宿示范项目以及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创建项目预报工作的通知
云和县农办  来源: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9-03-25 1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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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精品民宿示范项目和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评选工作,根据丽水市关于印发《“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2018年度“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精品民宿示范项目及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创建项目预报工作。现将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项目内容 

“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是指依托农村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乡土人文资源,融入休闲农庄、农业产业基地的元素,通过“吃、住、行、游、购、娱、育、养”八要素的合理集聚,建成集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教育文化、乡村度假、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和乡村休闲养生旅游集聚区。通过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最终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要素在乡村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融合。 

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注重功能完善和产业依托,分单体型和区域型。单体型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方式是单个的农家乐经营点实现八要素的有效集成。区域型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方式是由一个乡镇内的一个或几个农家乐特色村(点)实现有机集合。 

“丽水山居”精品民宿,是指在乡村民宿发展中,基本达到五星级及以上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且基本实现舒心、贴心、放心、开心、养心等“五心”标准和有主人、有山水、有业态、有乡愁、有创意、有体验、有故事、有主题、有智慧、有口碑等“十有”特色的乡村特色民宿经营户(点)。 

精品民宿的创建注重细节精致,有别于普通旅店式农家乐,以“小而美”“小而特”“小而精”民宿为主。 

标杆、精品云和云居 六头民宿,全县根据云和云居˙六头民宿导则建设营运的民宿经营户,不包括雾溪水库、梅砻水库、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县城范围内的民宿及农家乐。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建设、旅游”相关规划,符合全县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布局。装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充分运用和体现六头元素,或是其中某个元素特征明显,或“六头+”内容拓展较好,有特色、有品味、有内涵、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申报。2018年度有上述3类项目乡镇(街道)填写《云和县2018年度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申报表》、《云和县2018年度“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申报表》、《云和县2018年度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预报表》(附件1)。 

(二)审核上报。各乡镇(街道)须根据丽水市《“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和关于开展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评选标准(附件3)要求进行预报。同时经各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于9月7日前将材料(附件1-1、1-2、1-3)上报。 

三、相关说明 

1、请各乡镇(街道)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2018年“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精品民宿示范项目及标杆、精品的云和云居.六头民宿项目预报工作,争取市、县级农家乐扶持资金。 

2、此次申报创建项目与农家乐资金安排挂钩,项目验收通过率与农家乐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 

3、此次申报“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和标杆、精品的云和云居.六头民宿项目可以重复。 

联系人:杜媛媛,联系电话:5520053(696787) 

附件 1:云和县2018年度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申报表、云和县 2018年度“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申报表、云和县2018年度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申报表 

附件2:关于印发《“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3:关于开展标杆、精品云和云居.六头民宿评选工作的通知。 

云和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农办25.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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