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58/2018-192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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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农办(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18-05-09 |
文号: | 云村整建办〔2018〕2号 |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38号)和2016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黄岩现场会精神,县农办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2019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与一般村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村的申报
第七批(2019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可以从“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有数量名单库”里未经保护修缮的历史文化村落中选择产生,也可以从前六批历史文化村落一般村中挑选。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为县预申报,经县实地踏勘并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农办;第二环节为省农办组织审核各申报村资料、汇总分析、实地踏勘、会议讨论确定重点村名单。各地在申报中要着重考虑以下七个方面的因素,好中选优:
(一)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性高,地方自筹资金能按省拔500万、700万资金的1∶2和1∶1.5以上比例到位;乡村两级班子战斗力强,村民积极配合。
(二)村落保有的古民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桥、古道、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古塔、古寺庙等数量较多、建筑体量较大,布局相对集中成片,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景观价值。
(三)与村落物质遗存相呼应的风土民俗等丰富,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保存完整、传承较好。
(四)村落整体上保存着较为完整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五)保护利用的任务十分紧迫,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律,采用规范的技术和工程手段,能够抢救和修复的。
(六)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以及民俗风情村落等三类村落中重点考虑古建筑村落。
(七)科学发展古村落文化休闲旅游的潜力较大,在保护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度旅游开发,能够实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一般村的申报
第七批(2019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可以从“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有数量名单库”里未经保护修缮的历史文化村落中选择,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上报,申报时名额可不限。省里将根据各地历史文化村落保有数量、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利用价值和轻重缓急以及以往工作绩效,最终确定一般村的任务名额。
三、资料上报
2019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申报每村需报一张调查表(附件1)、1份500字左右的村庄简介(附件3)、10张照片(包括村庄全景图、重要古建筑全景图及珍贵构件细节图)。一般村申报每村需报1张调查表(附件2)。重点村与一般村申报材料要以正式文件,经各乡镇街道领导签字同意后,请与2018年5月16上报县农办,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董存富 刘谦周
电 话:0578—5520307 15157833956
附件:1.重点村古建筑调查表
2.一般村古建筑调查表
3.推荐村简介
4.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有数量名单库
云和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云村整建办2.cebx
附件: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