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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云和-龙泉天然气管道工程(云和段)建设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用地单位 |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宗地位置 | 白龙山街道三门村、崇头镇垟背村、紧水滩镇石浦村 |
土地面积 | 2.1295公顷 |
土地用途 | 公共设施用地 |
备注 | 1、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 电话:5535098 2、公示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3月14日。 |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