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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19-1844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11-20
文号: 云教安〔2019〕11号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实施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服务方案的通知
云和县教育局  来源: 云和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9-12-25 11: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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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 

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高接送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2〕60号)《丽水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意见》( 丽政办发〔2012〕167号)和《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制定2019学年服务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电大1所,特教1所, 普高1所、职高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5所(其中小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3所),幼儿园16所(其中公办园4所、公建民营1所、民办园11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18699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1671名(在城区学校就读学生10110人,农村学校就读学生1561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2565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需要乘坐周末学生接送车的887人,乘坐公交车的学生850人。 

二、接送方式 

1.云和三中、梅源中学、石塘镇小、朱村小学、安溪小学、崇头镇小、赤石小学的农村寄宿生由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学生接送车于每周五下午进行接送,通过错时放学调度车辆解决运力;县实验小学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晚接送河坑学生。具体安排见附表。 

2.通校学生由家长接送的。要求学校加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通过划定家长接送等候区、错时放学、放学时段加强交通疏导等方式避免交通拥堵。严禁家长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小孩上下学。同时引导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乘坐公交车出行的习惯,缓解上下学时段因学生家长接送给城区交通造成的压力。 

3.家离学校近的,鼓励步行上下学。要求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幼儿园学生不纳入学生接送车接送对象,由监护人接送。 

三、运输费用补助 

1.乘坐学生接送车的学生一律买半票。 

2.学生接送车运输费补助由放空费补助(成人票价的50%)、学生票价补助(成人票价与学生票价的差值按标准座位数补助)和未满座补助三部分组成(票价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为准)。 

计算方法:运输费补助金额=车辆标准座位数×成人票价×50%+车辆标准座位数×(成人票价-学生票价)+未满座位数×学生票价。  

3.校车许可要求车辆每半年年检一次,比正常年检多出一次,增加的这次年检费用给予1500元/车的补助。  

四、加强教育监管  

相关部门加强学生接送车的规范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严把接送车辆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和教育关,切实做到学生上下学接送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采取科技手段规范接送车行为,接送车辆的设施必须符合行业的相关规定,行驶过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极端天气预警机制和工作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云和县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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