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部分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的请示》(崇政〔2019〕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合并梅源村、张化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梅源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梅源村梅源自然村。
2.同意合并三望栏村、垟背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三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三望栏村下徐自然村。
3.同意合并岩下村、黄地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岩下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岩下村岩下自然村。
4.同意合并陈家垟村、水碓垟村、叶垟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叶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叶垟村叶垟自然村。
5.同意合并陈坞村、夏家垟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陈坞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陈坞村陈坞自然村。
6.同意合并大垟村、贵庄村、盘条口村、坑下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大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大垟村大垟自然村。
7.同意合并潘山头村、张家地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张家地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张家地村张家地自然村。
8.同意合并王荫山村、商坑下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王荫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王荫山村练公坪自然村。
9.同意合并后垟村、杉板坑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后垟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后垟村后底自然村。
10.同意合并沙铺村、朱宅村、林山村、回龙山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沙铺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沙铺村沙铺自然村。
11.同意合并大湾村、项山村、林山下村、叶山头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大湾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大湾村大湾自然村。
12.同意砻铺村村民委员会实施村改居。
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行政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置、村集体资产处置和村级档案管理交接等后续相关工作。
此复。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