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9-19269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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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5-26 |
文号: | 云政函〔2019〕3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0-2019-0010 |
有效性: | 有效 |
石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部分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的请示》(石政〔2019〕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合并长汀村、高畲村、大源口村、黄庄村、北溪村等5个村民委员会,建立长汀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长汀村下村自然村。
2.同意合并湖滨村、岭脚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湖滨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湖滨村麻厂自然村。
3.同意合并石塘村、滩下村、石塘坑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石塘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石塘村石塘自然村。
4.同意合并叶村坪村、高定村、坪地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叶高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叶村坪村叶村坪自然村。
5.同意合并规溪村、下坑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规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规溪村规溪自然村。
6.同意合并双港村、上坪村、张庄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双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双港村双港自然村。
7.同意合并桑岭村、横山头村、石门坑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桑岭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桑岭村桑岭根外村自然村。
8.同意合并竹子坪村、大岗山村、石水缸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竹子坪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竹子坪村竹子坪自然村。
9.同意合并泉溪村、张兰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龙河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泉溪村泉溪自然村。
10.同意合并金村村、南坑村、杨村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金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金村村金村自然村。
11.同意合并朱村村、金山下村、张川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朱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原金山下村金山下自然村。
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行政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置、村集体资产处置和村级档案管理交接等后续相关工作。
此复。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