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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593/2018-19784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云和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7-12
文号: 云普办〔2018〕6号
关于印发《云和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8-08-05 21: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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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将《云和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司法局             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普法教育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云和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7〕4号)、《丽水市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丽普办[2018]13号)以及《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18〕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1.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建设工作纳入地方、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农村基层党建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2.县司法局、民政局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做到有部署、有培训、有考核。组织、宣传、政法综治、农办、农业、财政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在取范围内积极配合,协同抓好建设工作。

3.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建设工作直接责任、将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定期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必要投入、增强工作活力。

4.村(社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建设工作具体计划、加大人财物保障、引导村(居)民自觉参与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5.各责任主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增强工作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五民主三公开”依法推进

6.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依法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机制。

7.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其他村(社区)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

8.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有力、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要求,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9.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方式,对村(社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村(居)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开展民主协商,协商结果有运用、协商过程有记录、协商工作有档案。

10.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村(社区)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11.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制订和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到位。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入户率、知晓率均达到100%。

12.村(居)民代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一年不少于4次,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居)民代表参加。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13.设有村(居)务、党务和财务公开栏,一般事务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重大事务及时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深化

14.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于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过程,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完善“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

15.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宪法入户”活动,宪法宣传率达100%,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

16.村(社区)组织成员、党员带头学法守法,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村(居)民代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80%以上。村(社区)组织成员无违法违纪发生,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17.加强青少年、新居民、特殊人群等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村 (居)民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开展“学法模范户”“法律明白人”等评选活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8.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发展乡贤文化,推广善行义举,设立慈孝榜、光荣榜、好人榜,成立道德评判团、乡风评议团、百事服务团等组织,形成信仰法治、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19.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加强村(社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农家书屋等法治阵地建设, 丰富法治元素。

20.运用互联网、数字电视终端、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移动终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村(社区)组织成员、党员、村 (居)民代表等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率高、互动性强。

21.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功能完备、设施健全,有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法律顾问联系方式、法治宣传展架。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不低于97%。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站作用明显,无脱漏管、重新(再)犯罪发生。

四、民生福祉日益增进

22.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集体资产有效保增值,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依法得到落实,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收入稳步增加。

23.发展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完善、维护及时,优抚安置、养老扶幼、扶贫助困、公共卫生、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得到落实,无失学儿童,无老人、幼儿和残疾人被遗弃。

24.深入推进村(社区)基层综合治理,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治安组织、治保网络,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

25.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行动,村(社区)整洁干净,村庄面貌达到绿化、美化、亮化等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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