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8-1878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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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16 |
文号: | 云教技〔2018〕11号 |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全面实施,实现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不断创新,培养广大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全县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教师和学生。
二、评选范围、分类
(一) 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或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 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1. 按制作主体分为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2. 按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3. 中小学自制教具按所应用的领域分为:
(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
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
(2)中学:语文(YW)、数学(SX)、初中科学(CKX)、物理
(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J)、音乐(YY)、美术(MS)、体育(TY)、综合实践活动(ZH);
(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
等]。
三、对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详见《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附件1)
四、提交资料的格式
详见《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附件1)
五、其他
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做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城区中小学推荐不少于2件、农村中小学推荐不少于1件的自制教具作品参加本次评选,评选将设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作品或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县教育装备办。
联系人:严慧靖;联系电话:0578-5525130;电子邮箱:782854073@qq.com。
附件:1.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docx
2.附件2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doc
3.附件3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doc
4.附件3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doc
5.附件5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汇总表.xlsx
云和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