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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征收中心 成文日期: 2018-04-20
文号: 便签〔2018〕6号
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任务联系单2018006(梅竹三级服务)
云和县征收办  来源: 县征收中心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8-06-07 1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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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头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投公司:

  根据《云和县 2018 年房屋与土地征收计划》(云政办发[2018]19 号)文件,梅竹三级服务中心项目需征收崇头镇土地约25亩。请崇头镇人民政府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的通知》(云政办〔2014〕32号)、《关于调整云和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征领办〔2017〕1号)、《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2011〕164号)、《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流程》(云征办〔2011〕5号)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征收,国土资源局做好土地征收公告、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旅投公司做好征收红线放样、提供纸质图纸等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征收计划的资金来源结合《关于土地征收资金拨付程序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96号)文件做好征收资金的调拨工作。 

 

附件:项目用地范围图 

 

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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