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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产权人申请对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云和县国土资源局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本局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权属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 证号 | 权利 类型 | 备注 |
1 | 叶柳祥、饶建梅 | 331125001005GB00332F00010060(其它详见清单) | 云和县浮云街道同心花园A5幢304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42.07㎡/房屋建筑面积176.85㎡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权登记补(换)证公告 |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