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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668/2018-20019 主题分类: 安全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8-05-30
文号: 云安监管〔2018〕28号
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云和县安监局  来源: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 高丽叶  发布时间: 2018-05-30 1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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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18〕13 号)、《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安监管应急〔2018〕1号)和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防汛大排查、大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县各有关单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牢牢坚持“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今年防汛防台抗旱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要求,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加强巡查检查、加强隐患治理、加强信息报送,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开展防汛检查,加强隐患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一)矿山企业。地下矿山要提前检修好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矿区附近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对存在淹井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露天矿山要重点防范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泥石流事故,凡存在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泥石流事故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明确安全防汛工作责任人和值班值守人员,及时组织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物资,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检查临近山坡、地势低洼区域的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情况以及排涝系统,采取措施严防因水位上涨、山体滑坡等引发的事故;企业内部重点加强对生产场所、生产和使用装置及储存仓库、贮罐区域防雷防雨、排水阴沟通道等设施的检查,减少原材料及产品库存,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防污染措施,做好紧急停车、断电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严防汛期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三)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检查和批发零售企业监控,严格执行各项措施;要对烟花爆竹仓库等储存具有爆炸性危险品的库房逐栋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可能会受周边山体滑坡影响,采取加固定护坡、开挖排水沟、疏通周边排水沟、加固工房等防范措施;要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善,并按要求及时检测。  

  (四)冶金等工贸企业。冶金等工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管控安全风险;要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以及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宣传,严格值守,及时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跟踪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附件:1.《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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