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8-03157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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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云和县工业和商贸流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于2017年5月16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136号)《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浙并购办〔2016〕4号)《丽水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丽政办发〔2016〕9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云和县经商局牵头起草,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和县工业和商贸流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8〕 号,明确了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政策举措。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界定“僵尸企业”口径。明确四种类型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为僵尸企业,其他僵尸企业属性需特殊认定。二是排摸“僵尸企业”实情,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风险评估,建立单个“僵尸企业”档案数据。建立法院、公安、发改、经商、司法、统计、税务等部门涉及“僵尸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和刑事甄别机制,加强跟踪监测、分析预警、甄别研判及通报联络,对涉刑企业及时依法立案。三是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把“僵尸企业”细分为“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企业,分类开展处置工作。四是妥善安置“僵尸企业”职工。支持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僵尸企业”职工,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五是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专项行动;对存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风险转嫁担保方偿债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防止出现“边帮扶、边逃债”的现象。六是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全面深化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企业综合评价排序结果为依据,利用实施用能、用地、用水、用电、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和各类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强制性指标,加快倒逼“僵尸企业”退出。
三、《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法院、公安、发改、经商、财政(地税)、人力社保、国土、住建、市场监管、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力量,各地要结合实际,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府院联动。积极对接人民法院有关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帮扶。加大对“僵尸企业”处置操作层面政策的研究,为处置工作提供人、财、物、政策等诸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纳入县政府对责任单位“腾笼换鸟”工作考核内容。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律师在处置“僵尸企业”中的作用,组织律师为“僵尸企业”企业主、行业商会、主管部门等开展法治论坛、讲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