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8-1875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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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18 |
文号: | 云教基〔2018〕8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18〕13号)精神、《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教育赛事制度的通知》(丽教基〔2010〕139号)精神、《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教育赛事内容的通知》(丽教办基〔2013〕159号)及《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六届“绿谷之春”文艺“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精神,决定举办云和县中小学第六届“童话之春·文艺”“童话之秋·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营造美丽校园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二、活动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县级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本项活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活动由云和县教育局主办。
三、“童话之春·文艺”活动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高中、幼儿园)师生。
(二)活动分组
1.幼儿组;2.小学组;3.初中组;4.高中组(含职高);5.教师组;
(三)项目分类及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经典咏传唱。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6.经典咏传唱
“和诗以歌”的形式,将传统诗词经典与现代流行相融合,让经典具有新时代属性。结合红色教育和绿色生态教育,可谱诗成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20人。
(四)节目报送要求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一所学校在一个组别一个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报送的节目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2.艺术表演类节目以光盘形式报送。光盘内容必须是2018年录制,使用DVD光盘刻录的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前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按照分组、节目形式,一式2份分别刻录光盘。不同项目的节目必须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附节目信息清单需注明所在市、县(市、区)及学校名称,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文件名:“**类别_**组别_**节目名称_**县_**学校.mpg”),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随光盘一并报送。光盘节目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不予评选。
3.可报数量:云和县总共可报25个;报送的节目须涵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个项目。经典咏传唱单列,各县必需上报2个。
4.凡上报的艺术展演节目,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时间安排
本届“童话之春·文艺”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各校要根据活动阶段,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2018年3月)
本阶段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主要内容:
以学校为单位,以社团为载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各校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从中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县级组织的“绿谷之春”系列活动,县级活动组委会将在4月初入校审查节目。
第二阶段(2018年4月)
组织县级展演比赛活动,评选出优秀节目上报市教育局。每校在一个组别一个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于2018年3月30日前填好节目申报表,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邮箱:8692771@qq.com;联系人:项菲;电话:5525015)并于4月中旬举行现场赛并录制推送市级评选。
(六)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类、经典咏传唱项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表演人数3人及以下的节目限1名,其他节目限3名)。
3. 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城区小学组、农村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四、“绿谷之秋·美术”活动
(一)主题内容
以“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我市中小学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师生。
(三)活动分组
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4.教师组。
(四)项目设置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3.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4.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5.立体造型作品
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五)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按组别分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
1.比赛晋级
本次比赛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级赛(3月~4月)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赛。
第二阶段:县级赛(5月~9月)
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以校为单位报送县教育局教育科(联系人:项菲,联系电话:5525015。QQ邮箱:8692771@qq.com)评选后上报市级赛。
第三阶段:市级赛(10月~11月)
将获得县级一二等奖的作品上报市级比赛。
(六)作品报送要求
1.标签
(1)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7)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2.报送数额
(1)农村小学、文元小学至少上交5幅作品,不超过10幅。
(2)城区小学每个类别必须要有2-4幅,云和二中、云和三中每个类型必须要有3-6幅,育英中学、梅源中学每个类型必须要有2-4幅,每个类别不可空缺。
(3)云和中学、云和职技校每个类别均报3幅。
(4)三大幼教集团各交20幅作品,其他幼儿园交1----2幅作品。
(5)美术书法专职教师必须要有一幅作品上交(9月初上交)
(6)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3.报送方式
(1)县级评选时间:2018年6月初
(2)上报市级评选时间:2018年9月初
以学校为单位,各校作品按组别、类别归类后报送。
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各校,于2018年9月初统一将参赛作品(分好类别、组别)和作品汇总表(见附件)打印稿(加盖公章)一并送至县教育局教育科。联系人:项菲;电话:5525015;电子稿汇总表报送邮箱:8692771@qq.com。
(七)奖项设置
1.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2.印制《优秀作品集》。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丽水教育》上发表或集中装裱统一展出,并结集成《优秀作品集》,赠送给作者及相关学校(单位)。
附件:
1. 云和县第六届“童话之春·文艺”参赛作品汇总表
2. 云和县第六届“童话之秋·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3. 云和县第六届“童话之秋·美术”上报参赛作品标签卡
云和县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