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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294/2018-1951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05
文号: 云食安委办〔2018〕6号
关于征求云和县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意见的函
云和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 云和县  责任编辑: 余江慧  发布时间: 2018-03-19 14: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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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201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审议稿)》、《浙江省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审议稿)》、《2018年丽水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及《丽水市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县食安办起草了《2018年云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及《云和县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或补充完善内容,于3月9日前将反馈意见报县食安办,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红燕,廖梦晗;联系电话:5526608,5526017。  

附件:1.《2018年云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云和县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征求意见稿)》 

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8年云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之年,是童话云和大花园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攻坚之年,也是强势推进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个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双安双创”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八大体系”为宗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监管、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成功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 

一、深化“双安双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创建保障体系 

(一)加大保障力度。2018年是全面深化创建省食品安全县的关键之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按照“高位引领、国省同创、全域创建、全面推进、走在前列”的创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高质量通过省食品安全县创建验收;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已创建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加实工作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按照“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要求,把准时间节点,把握关键,找准短板,层层分解落实创建各项任务指标,纵深推进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对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交办机制,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确保创建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三)加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各自优势,以创建标准加分要求为指向,紧紧围绕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建设、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精品亮点,开展创建工作示范点评比,树立标杆典型,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食品安全工作趟路子、立标杆、树榜样、做示范。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农村治理体系 

(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着力提升农作物秸秆和菌棒废料等的转化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完善农药包装物机制。 

(二)强化种养环节治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深化农、兽、渔药及其使用、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兽用抗生素使用减量示范创建、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等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食用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健全符合云和实际的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推进“丽水山耕”、“云和师傅”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化管理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积极推进标准化农业园、养殖场示范创建,推广林业标准化技术,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65%以上,积极培育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四)深化农村食品监管。巩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成效,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家宴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土厨师培训管理,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积极推进农村农贸市场“双体系”建设。 

三、坚持严管严控,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系统治理体系 

(一) 严格管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增加检查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严格按照风险等级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提质扩面。推进农产品流通冷链标准化建设。启动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继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等三大工程。全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监管,探索自动售货机等新型业态的监管模式。 

(二)严密防范,强化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深化“三小一摊”综合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法合规经营。围绕茶叶、白酒、水产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继续深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快推进各地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行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到2018年底,主城区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三)严盯民生,扎实推进为民惠民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开展新一轮放心市场创建,完成放心农贸市场、星级市场创建任务。推动精品小作坊和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要求,完成名特优小作坊创建工作;全县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完成市定创建任务。 

(四)严控全程,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深入实施《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试行)》、《云和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年底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 100%,规模林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90%,规模水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100%,城区95%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建立准入制度,城区50%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准入制度。 

(五)严厉打击,保持食品领域高压严打态势。以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行业“潜规则”违法犯罪为重点,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完善细化行刑衔接机制,提升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质量。强化信息公开,追究责任到人,形成强大威慑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范化。做好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动态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完善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备案效率。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并探索延伸到县级。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 

(二)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化。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力度,加强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县风险监测能力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70%。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口。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完善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食源性疾病监测标准化管理,全面完成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建设。 

(三)推进食品检测信息公开化。各部门要加大食品监督检测力度,县级食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样品量达到省市任务要求,达到4件/千人口,已建成农贸市场快检室的每天快速检测量不少于15批次。不合格食品(农产品)处置率达100%。加强监督检测信息整合利用,检测结果及时录入《丽水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录入率100%。根据《云和县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规范(试行)》要求,及时向公众公开检测信息。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政策性成品粮油监测。 

五、夯实基础建设,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基层支撑体系 

(一)深化“四个”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动态管理,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销命名,确保到2018年底全市100%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和90%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能优质达标。继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监管队伍、基础设施、监管保障、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监管移动执法装备和监管工作,完成市定星级市场监管所(分局)创建任务。深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免费开放。 

(二)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省市“四个平台”建设要求,发挥好各乡镇街道基层食安办在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协调作用,促进市场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市场监管所人员不派驻驻村指导员。深入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稳步推进“两网融合”,进一步充实基层食安办专(兼)职人员力量,进一步落实网格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三)健全基层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特色实验室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改善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能力。推进水产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扩大涉渔乡镇覆盖面。加强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检验检测能力。支持第三方机构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水平,加强管理提高公信力。 

(四)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修订《云和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应急培训,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10部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完善区域间、部门间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防范问题产品跨区域流动和风险跨区域传播。 

(五)深化基层食安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保证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系统培训。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保持网格员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所有食品安全网格员至少轮训一次。 

六、持续深化改革,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创新发展体系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打好实现率和满意率双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市县联办,同城通办,推进改革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做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全程电子化,扩大自助登记终端覆盖面。加强权力运行系统建设,打通前后台数据流转,实现多部门间数据联通,切实推进“证照联办”。 

(二)深化食品安全金融联手信用工程。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完善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拓展惩戒主体和项目,加强区域间、部门间数据对接,推动信用信息实时更新共享,扩大结果运用范围,从更大维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实施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推进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向前追溯一步”的思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种养殖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进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升级现有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模式,提升完善溯源体系实用性,在现有农贸市场溯源基础上,将触角延伸至生产、配送、餐饮等行业以及农产品、食品等领域。加强各环节追溯体系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引导骨干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形成上下游产业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四)深化食安通项目建设运用。深化“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和手机“食安通”推广运用,加强手机“食安通”、“浙江政务APP”和“市场监管通”信息对接和共享,建立健全“平台”和手机“食安通”使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网格员手机“食安通”APP软件使用全覆盖,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录入率、巡查率、异常情况处置率达100%。充分分析运用平台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助推食品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食品产业技术创新,依托“互联网+”,提升食品生产经营智能化水平。围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条体系,继续实施生态精品农业“912工程”,推进丽水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继续推进“农产品转旅游地商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服务本地食品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优质食品企业,,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打造“名店”和“老字号”餐饮品牌企业,挖掘具浓郁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美食佳肴,重点加强民宿、度假酒店等餐饮服务监管水平。推进农副食品特色小镇建设和传统特色食品小作坊集聚区改造提升,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引导各方参与,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一)完善诚信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推动信用监管、行为监管、综合执法、社会共治一体化。强化深入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年”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推进企业自查报告网上办理。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二)拓展共治渠道。推进食安险试点提质扩面,不断扩大参保主体和保费规模,探索建立区域共保体,推动食安险试点工作方向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公益险向商业险转变。继续深化“四个你我”活动,探索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红黑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推动各地社会监督员规范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加强网络食品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真正发挥行业自治自理作用。 

(三)深化宣传发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完成市定食品安全科普基地、科普宣传站建设任务。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线下、线上宣传平台和合作媒体,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社区有标语(横幅)、楼宇有广告、店面有画报、手机有短信”的全覆盖宣传格局。 

八、坚持高点定位,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体系 

(一)强化党政同责落实。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治任务,确保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修订配套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办法制度。 

(二)完善食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将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用专业性保证权威性。 

(三)强化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各级食安办力量,探索开展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2:   

云和县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征求意见稿)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并认真执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基层组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2.全面推进“双安双创”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县创建力度,通过省食品安全县验收,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将创建和巩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强化创建工作举措。 

3.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治理。健全完善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提示的风险隐患及时开展相关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三小一摊”综合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 

4.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稳步推进“两网融合”。加强基层“四个”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分别达到100%、90%以上;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免费开放。深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录入率、巡查率、异常情况处置率达100%。加强食安队伍专业化建设,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至少一次系统培训,健全网格员培训、考核等机制,对网格员至少轮训一次。 

5.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落实并完成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的各项任务,提升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食品安全县创建支持率、知晓率及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 

6.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县创建、食品安全宣传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等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站建设任务。 

7.开展农村家宴中心和农村家宴厨房专项整治,加大设施投入,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管理,申办健康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8.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Ⅲ级(含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按时完成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责任考核 

乡镇(街道)在2018年12月上旬前将实施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报县食安委办,县食安委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将组织对各责任单位落实目标责任内容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没有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政府将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将追究责任单位领导责任。若辖区内发生严重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发以及Ⅲ级(含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成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云和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签字人:                         签字人: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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