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654403/2018-1872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8-02-15
文号: 云教基〔2018〕1号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和县教育局  来源: 云和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8-03-14 15:13:00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县各初中学校: 

现将《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云和县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 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体育考试导向作用,引导学生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 

参加当年云和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 

2018年三月上旬考生报名,三月下旬考试(游泳可另行确定时间),具体时间由云和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通知。

三、考试内容 

1.计分办法。总分30分。由必考项目、抽考项目与自选项目组成,每个项目10分。 

2.项目设置。 

必考项目:耐力跑1000米(男)、800米(女),或100米游泳。抽考项目:立定跳远、掷实心球,由考生选定一项报名参加考试。 

自选项目: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对墙垫球、足球绕杆、100 米游泳(不得与必考项目重复选择)。 

3.考试方式。每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各项目考试办法详见附件1,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两个项目均采用电子考试方式。 

四、免考规定 

1.免考。因身体情况不宜参加项目考试的残疾考生(凭残疾人证书),可依申请免考1~3个项目,每个免考项目以8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未申请的项目以实考成绩计分。 

2.补考。考前因身体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考生应在当地考试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考。 

3.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当地考试部门核实、公示,无误后,每个项目以6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 

4.获奖运动员计分。在初中阶段取得教育部门举办的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相同系列县级赛前六名、获得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应届考生,凭证书可申请免考一个与获奖项目(证书)相应的考试项目,无相应项目的可选择相近项目,并计 10 分,其他项目按实考成绩计分。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2.重视学校体育。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要按照学校阳光体育工作要求,开好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注重学生运动习惯的养成,注意防止体育的应试化倾向。教育局将对毕业年级的体育教学进行不定期督查。 

3.确保考试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和交通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对身体情况不适合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予以及时劝阻。 

4.严抓考风考纪。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教育局将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各校《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汇总表》请于5月底前报云和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及考试办法  

2.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3.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4.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汇总表 

5.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获奖免考一览表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