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云和梯田景区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发展高质高效生态精品农业,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创建国家5A级景区,根据《云和梯田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云委办发〔2017〕45号)等精神,特起草《云和梯田创5A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在2019年1月10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王子崇
联系电话:5522000
邮寄地址:云和县中山街350号县农业农村局
邮编:323600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12月29日
云和梯田创5A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云和梯田景区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发展高质高效生态精品农业,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创建国家5A级景区,根据《云和梯田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云委办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高质高效生态精品农业为导向,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推进云和梯田农业产业转型提升,为云和梯田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鼓励规模化发展,完善金融扶持机制等方式,利用三年时间,实现云和梯田景区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显著的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云和梯田现代农业产业景观带,助力云和梯田5A创建和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
三、实施范围与期限
(一)实施范围:按照“重点先行、梯度推进”的原则,重点对梯田大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实施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具体范围以实施红线为基准线,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块项目边界,粮食功能区除外)。
(二)实施期限:2019年1月—2021年12月
四、主要任务
(一)拆除食用菌菇棚约15万平方米并实施地力恢复。
(二)重点扶持云和雪梨种植约2000亩(包括零星种植)、生态绿茶种植约5000亩。
(三)鼓励发展高山花卉、高山蔬菜等新兴特色产业。
(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10家以上。
五、扶持政策
(一)鼓励食用菌产业转型发展
1.拆除菇棚和地力恢复等补助,按照《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发〔2016〕66号)文件执行。
2.对已通过相关部门项目立项拆除的,按原渠道政策兑现,不再另行补助。
注解: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补助标准:拆除菇棚后不再从事食用菌生产的,给予不超过25元/平方米的补助;利用菇棚拆除后闲置土地种植经济作物的(除食用菌外),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
(二)鼓励发展高质高效经济作物
1.新种植茶叶连片面积1亩以上,每亩种植2000株以上的,给予800元/亩的补助,按400、200、200元/亩的标准分三年兑付。
注解:产业兴旺政策26条标准:新建茶园连片面积达3亩以上(含连户)的,给予400元/亩的补助。
扶持低收入农户政策标准:茶叶种植达1亩及以上的,一二类低收入农户补助800元/亩,三类低收入农户补助700元/亩。
2.新种植云和雪梨连片面积1亩以上的,给予1200元/亩的补助,按600 、400、200元/亩的标准分三年兑付。零星种植云和老雪梨,株距不少于4米×5米的,给予30元/株的补助,按10、10、10元/株的标准分三年兑付。
注解:产业兴旺政策26条标准:新建早中晚熟雪梨基地连片面积达3亩以上的,给予1200元/亩的补助,按600、400、200元/亩的标准分三年兑付。
扶持低收入农户标准:雪梨种植规模达1亩及以上的,一二类低收入农户补助1200元/亩,三类低收入农户补助1100元/亩。
3.新发展其他农业产业的,按照《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有关标准予以补助扶持;未涵盖产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助标准。
注解:新条款。
(三)鼓励村集体流转农户承包地
鼓励村集体流转农户承包地,发展规模化种植云和雪梨、茶叶。对集体流转农户承包地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县财政将对连片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且土地流转年限达15年以上的流转项目,给予一次性200元/亩的工作经费,由乡镇(街道)根据各村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注解:产业兴旺政策26条标准:建立村集体承担向农户流转,再由村集体转包给经营业主的工作机制。流转面积达50亩以上,且流转年限2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村集体200元/亩的流转工作经费补助。
(四)鼓励新型农业主体规模化经营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等新型农业主体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的,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扶持。
注解:新条款。
(五)鼓励“一村一品”发展
按“一村一品”模式发展,形成规模和产业景观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投入。
注解:新条款。
(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实施农业产业转型提升的农户,给予优惠政策。
注解:新条款。
六、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云和梯田创5A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指导转型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总体部署和综合协调,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农业产业转型提升方案和责任分解,督查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2019年4月)
1.成立组织机构。
2.调查摸底农户种植意愿,开展技术培训,落实种苗培育、采购,做好农户拆除菇棚及产业转型提升的思想工作。
3.广泛宣传梯田创5A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工作,壮大舆论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21年3月)
1.2019年5月底前,完成菇棚拆除及地力恢复等工作。
2.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推进种植计划落实、种植项目技术指导和培训,土地流转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3.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开展种植项目日常管理、资金兑付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
1.开展项目建设查漏补缺、项目总体验收与项目整改。
2.全面总结云和梯田创5A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相关乡镇(街道)和责任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本区块、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乡镇(街道)负责宣传动员、菇棚拆除、政策处理、项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服务、招商引资、产品营销、农旅转化、市场拓展、资金兑付等工作。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有序推进产业转型提升工作。
(二)严格验收督查。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核报相关主管部门。同一项建设内容,已得到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政策扶持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补助,不重复享受。相关乡镇(街道)和农业部门要严格验收标准,及时兑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利用。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持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强化要素保障。相关乡镇(街道)和责任部门要整合资源,全力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将各类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做到产业项目、技术培训、信贷资金、帮扶措施等精准到村到户,助推“一村一品”发展,确保产业转型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相关乡镇(街道)和责任部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云和梯田创5A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全过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精心策划,周密筹备,引导新型农业主体、工商资本积极参与农业产业转型提升工作,及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