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710/2018-22077 | 主题分类: | 计划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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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浮云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8-05-07 |
文号: | 云浮街办〔2018〕4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FYE00-2018-0001 |
有效性: | 废止 |
各行政村、社区,蔬菜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统筹解决人口优生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和人口均衡发展。根据“全面实施二孩”相关政策,结合本街道实际,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优惠对象
本街道落实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如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失独家庭等),优先优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实施。
二、优生优惠政策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子女14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200元的计划生育专项奖励金。
2.对计划生育家庭及流动人口家庭有困难的,凭困难申请书及公益金补助申请表(村、社区审核盖章),办事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3.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考上大学一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子女考上大学二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0元,子女考上大学三本(含专科)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凭录取通知书,经村证明)。
三、优惠产业扶持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及农村双女户家庭):
1.发展农业产业:香菇种植1.5万袋、茶叶、板栗、柑橘、中药材等经济种植50亩以上,经所在村(社区)证明,可享受600元的经济扶持。
2.发展畜牧产业:奶牛饲养5头以上、山羊常年存栏50头以上、兔常年存栏500头以上;菜牛10头以上、肉鸡常年存栏5000羽、蛋鸭存栏2500羽、白鸽常年存栏1500对以上,养鱼10亩以上,经所在村(社区)证明,可享受600元的经济扶持。
3.发展批发零售产业:工商注册在50万元以上,从事经营两年以上,凭工商注册本和所在村(社区)证明,可享受600元的经济扶持。
4.对兴办农家乐和餐饮业:工商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上,从事经营两年以上,凭工商注册本和所在村(社区)证明,可享受600元的经济扶持。
5、发展工商产业:工业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年销售产值在150万以上,评财税局发票,经所在村(社区)证明,可享受600元的经济扶持。
云和县人民政府浮云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