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截至2017年底,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29万人、10.76万人、3.14万人、1.33万人。回顾2017,“惠民生”这一主线始终贯穿全年,社保在2017年至少发生了以下十个重要的变化,对你我生活产生利好影响!
一、转变服务理念,从“以我为主”转向“以民为主”
进一步推进综合柜员制,主动公布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以规范的语言、准确的表达、热情的态度践行文明礼仪之风,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民生保障“软实力”。
二、提升服务速度,全力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
创新被征地农民转保工作机制,将被征地转保业务延伸至县农村信用联社各网点办理,由原来社保、地税、银行的三地办理整合到银行统一代办;将就业、地税两窗口整合到社保窗口统一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自主开发社保业务经办规程”小软件,为建设综合窗口打下坚实基础;连结支付宝、微信两个“国民级”应用,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办理开具社保证明、社保信息查询、家庭共济授权等业务。全年共有2266人享受到家庭共济,总金额达150 万元。
三、推行便民举措,推进业务“全市通办”、“一卡通办”
根据市局部署,确定3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为“全市通办”项目,同时将相关城居业务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内部流转等办法,打破县域、城乡范围的限制,实现不流汗的“就近跑”;确定2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为“一卡通办”项目,群众只需持一张社保卡即能办成事,以实际行动精简了材料,提高了经办效率和水平。
四、打通便捷通道,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
顺利对接国家结算平台,参保人员到省外就医,只需持社保卡到社保局登记备案,即可进行跨省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我县全年共有176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平台结算5例跨省住院医疗费用,总费用达27.14万元。
五、完善养老制度,正式计发退休“中人”养老金
通过过渡期内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的方式,为304名“中人”(2014年9月30日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正式计发养老金,迈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六、提高养老待遇,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惠及企业退休人员11323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40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20元/月提高至每人135元/月,惠及城乡居民12118人。全年被征地农民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后享受待遇人数增加777人,人均养老金1616元/月,人均增资1285元/月。
七、减少经办环节,开通接口发放机关事业养老待遇
在全市率先开通银行接口直接发放机关事业养老待遇,进一步减少传输环节,缩短发放工资的时限,既保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又防范和化解了工作风险,确保机关事业养老基金安全运行。
八、规范医保管理,开展非公定点单位专项检查
对全县15家非公定点医疗机构、11家非公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求其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认真整改,促进非公定点单位诊疗规范化、用药合理化,为全县人民健康撑起保护伞。
九、加强医保监管,活用监控“天网”及智能审核系统
结合视频监控“天网”及智能审核系统,对我县77家医疗机构实施全面监管,对不合理的收款项目进行扣款。全年城乡医保共计扣款24.63万元,职工医保共计扣款10.91万元,共守护医保基金35.54万元。
十、健全医保体系,2018年起施行全民医保政策
2017年11月,我市出台《全民医疗保险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享受同样的待遇,大病保险层面实行所有参保人员同样筹资和相同待遇。同时,将建立个人账户范围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扩大到所有企业及其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用于建立个人账户,统筹基金适当配套划入,并体现对退休人员的政策倾斜,实现医保从“人人享有”到“公平享有”的转变,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的全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