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发改局四举措规范县中医医院病房床位费标准
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县发改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对县中医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和公布。
一是规范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严格按照普通病房房屋面积、设施设备配置的情况,对普通病房床位费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核定收费标准。收取病房床位费后,不得另行收取空调、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病房使用空调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二是明确特殊病床的加价标准。精神病房、传染病房按同类病房加收7元/床·日;婴儿床8元/床·日;走廊加床13元/床·日;使用气垫床加收7元/床日。
三是按规定设置“低价位病房”和特需病房。为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要求医疗机构设置收费标准在每床日20元及以下的床位数量不得低于实际床位数的10%,特需病房总量不高于实际床位数10%。
四是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价格自律、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住院病房的病区、房号、基本配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
(发改局 陈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