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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668/2017-20040 主题分类: 安全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7-07-20
文号: 云安委办〔2017〕24号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的通知
云和县安监局  来源: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7-07-20 11: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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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局《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安监管综〔2017〕26号)和市局《关于开展2017年“三个精准”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丽安监管〔2017〕28号)文件要求,7月份,在全县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喷涂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整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1. 电气设施是否达到防爆要求; 

2. 作业场所是否具有良好通风; 

3. 作业场所涂料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4. 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安全标志是否醒目; 

5. 作业场所是否有隔离措施,防火间距、地面是否符合要求; 

6. 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重点整治同一时间容纳 10 人以上的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2.在企业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防范因电气故障等问题触发 

火灾爆炸。 

3.油漆、稀释剂等危化品必须规范存放,应设置醒目的危化 

品安全警示标志,喷漆场所和储存场所等严禁动火、电焊等作业。 

4.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往年排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喷涂作业场所现场安全检查表》逐项开展检查,对喷涂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要求企业限时落实整改,对无法整改到位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关闭取缔。 

5.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请于月2日前将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小结和《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县安委办,联系人:金凌翔,电话:5522331。 

附件:1. 喷涂作业场所现场安全检查表 

2. 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安委办〔2017〕24号.cebx

附件:喷涂作业场所现场安全检查表.doc

附件: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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