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7-2025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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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7-03 |
文号: | 云政办发〔2017〕72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公共数据和省可信电子证照库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作用,推进各单位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率,现将加快推进省级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紧落实:
一、做好省级公共数据和省可信电子证照库共享需求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对照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目前已公布两批 3746 个数据项,详见附件1、附件2),以及省可信电子证照库(6月1日起逐步开放首批 10类证照,详见附件3),结合实际,梳理省级公共数据和可信电子证照库的共享需求,填写相关需求申请表后(详见附件4、附件5,务必填写申请单位、填报人和联系电话),报送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洪跃根,5522255),由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公务邮箱上报省数据管理中心。各单位也可提出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公布范围之外的共享数据详细需求,在申请表中备注说明。
二、做好省级公共数据统一查询模块的对接和共享工作
各单位上报共享数据需求申请表(包括省级公共数据和省可信电子证照库,下同)经省数据管理中心批准后(若申请的数据项属于受限共享的,还需联系省数据管理中心,征求提供该数据项的省级部门意见,做好相关数据安全防护措施后才可使用,省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人:赵程遥,联系电话:0571-87052730、18969161933),要第一时间将本部门的共享数据需求申请表、接口调用技术文档及受限共享相关要求报送市政务服务网技术小组(联系人:李敏、沈亚伟,联系电话:2090205、2217289)。各部门办理具体事项时,在市级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登录后,可通过省级公共数据统一查询模块查询具体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相关的共享数据信息;若对省级公共数据统一查询模块有个性化需求或需要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也可联系市政务服务网技术小组沟通解决。
三、根据共享数据开展办事流程再造
各单位根据已申请的省级共享数据,同步开展办事流程改造,完善办事对象信息授权查询和核验机制,确保政务服务网线上、线下相关办事信息及时、准确的维护更新。已申请成功并可查询的省级公共数据,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相关实体证照和纸质材料。
附件:1.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第一批)
2.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第二批)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可信电子证照库建设的通知
4.省级公共数据共享需求申请表
5.省可信电子证照库共享需求申请表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