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7-20248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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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6-25 |
文号: | 云政办发〔2017〕65号 |
紧水滩镇人民政府、赤石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云和县紧水滩水库(云和段)渔业生产第三轮承包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紧水滩水库(云和段)渔业生产第三轮承包工作指导意见
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维护紧水滩库区社会稳定和渔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紧水滩水库(云和段)渔业生产实行第三轮承包,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增加库区移民、渔民收入为目标,确保库区和谐稳定,促进库区渔业健康发展,努力探索库区群众增收致富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放养、统一管理、统一捕捞、统一销售、统一分配。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在的基本要求,统筹分配与优先保证相结合,合理设置股权分配比例。
3.坚持分级审批、三证合一的原则,逐级申报核实备案。
4.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水域资源属国家所有,承包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域使用费方可取得承包经营权。
5.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水上安全事故,确保库区稳定。
三、工作要求
1.承包期限为10年。考虑工作需要,第二轮承包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原承包方按原规定缴纳承包款。第三轮承包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承包经营单位与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并取得水域养殖许可证后生效。
2.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由紧水滩镇、赤石乡有后靠移民的行政村组建的渔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承包经营,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具体实施方案和股权分配办法(股权分配原则上按后靠移民人数为基准数)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另行研究确定。
3.承包经营方每年上交国有水域有偿使用款,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评估为准。承包款分配到有后靠移民的行政村,以后靠移民数量为基数进行分配。
4.紧水滩镇、赤石乡要强化沟通衔接,指导各行政村组建合作社,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合作社按时组建并正常有序运转。
5.制订紧水滩库区渔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库区稳定。
6.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渔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7.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对紧水滩库区渔业生产第三轮承包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把第三轮承包工作作为影响当前库区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抓实抓好。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承包实施方案编制、协助渔业专业合作社制订章程和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公安、移开办、旅委、交通运输等单位和紧水滩镇、赤石乡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处理等相关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