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和县关于认真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17年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统领,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以选优配强村和社区组织班子为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努力选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活力白龙”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村和社区换届选举,实现“四个好”的目标:一是选出好班子。围绕打造“一个绝对忠诚,四个尤为”的云和基层铁军要求,坚持正确选人导向,拓宽选人视野,严把资格条件,切实把过得硬、能带富、服务强、善治理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和社区组织班子;二是绘就好蓝图。围绕“拆治归”等中心工作和村(社区)今后三年建设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先定事、后选人”,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好机制。围绕健全完善村和社区组织运行机制,坚持有章理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管理公约,规范“五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决策民主化;四是换出好风气。围绕打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大力加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原则
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3月上旬启动,3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5月中旬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5月下旬前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他配套组织换届选举,5月底做好相关后续和总结工作。
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村和社区换届工作主导权。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工作的各个环节,让换届选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确保实现党的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实干导向。坚持事业选人,旗帜鲜明地把实干导向亮出来、立起来,从源头上把好村和社区干部素质关,选优配强村和社区班子。特别是对推进项目征迁、“三改一拆”、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不力、任务没有完成的村和社区干部,都要坚决调整下来。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要把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执行,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要求,做到坚持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统筹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把上级要求部署和各村(社区)实际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平稳、一般、复杂的村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特别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重点村、难点村要实行领导包干、全程指导,“一村一策”制订工作方案,确保指导全覆盖。
五是坚持从严推进。从严把好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关,确保人选各方面素质过硬。从严控制班子职数,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齐配好村和社区“两委”班子,对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采取部门或街道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来解决。从严打击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月下旬—3月上旬)
1.建立领导(指导)机构。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并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条例、上级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操作规程、日程安排,有序指导街道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届末“履职大考”。换届选举前,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履职考评和支部书记届末履职擂台赛,重点考评在岗村(社区)干部在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中心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兑现“三项承诺”情况,在群众满意、双带能力、综合评价等方面设置考评分值,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评议。通过履职考评,切实有效解决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个别与党委政府对着干的不同心干部、疲疲沓沓混日子的不作为干部、治水拆违往后缩的不担当干部、长期外出挂虚名的不在岗干部、滥用职权谋私利的不干净干部,要坚决调整下来。对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滞后的,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村(社区)书记就地免职、主任要坚决调整下来。
3.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对各村本届内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和公布。
4.指导谋定实事项目。按照“先定事后选人”的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与和谐社区发展目标,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任务开展“三项承诺”活动。在选前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创业(服务)承诺,就当选后不正确履职、不遵纪守法、群众评议差等作出辞职承诺。开展“我为村(社区)发展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通过书面交、公开评、上门征、民主议、竞选领等形式,广泛征集广大党员群众及竞选对象对村庄(社区)发展、基层党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评选表彰,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谁当干部”引导到“选谁干事情”上来。
5.做好选情分析研判。结合住村联心、走村不漏户等工作,住村干部、联村领导要深入村(社区)进行入户走访,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精准全面掌握村(社)情民情及选风选情,逐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村(社)情村(社)况、班子结构、党员队伍、后备安排、矛盾问题、换届环境“六个清”。加大对选情复杂村和社区排摸工作力度,准确排摸风险点、矛盾焦点,建立防范预案。
6.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在省市县开展部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街道全体干部、村两委(社区)主要干部以及换届工作指导组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掌握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7.营造换届环境。认真开展问题排摸,努力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近年来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村级组织换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要通过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三务公开栏、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手册以及短信、微信推送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五不能六不宜”等换届政策和“九个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确保将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传达到每一个村(社区)和每一位选民。
8.全面动员部署。街道组织召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召开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届末工作报告,接受述职评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5月中旬)
1.党支部换届选举(3月17日-3月31日)
(1)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筹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召开支部会议,研究部署本支部换届的有关事宜,参加对象为支委成员、指导换届的街道干部。研究制定《村(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明确工作分工、选举方式和新一届支委职数等。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认真研究制订《选举办法》,将党支部委员会职数、任职条件、选举时间、党员无故不参加选举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选票的处理办法等写进《选举办法》。各村(社区)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并做好对外出党员发出通知书。
(2)召开村(社区)级组织换届动员会。参加对象为村(社区)级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村(社区)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在村(社区)的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指导换届的街道干部;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3)做好党员和群众推荐。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经审核后公示3天;听取本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届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街道党工委。参会的党员要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党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参会村(居)民代表原则上要达到应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4)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5)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和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党员和群众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和社区党组织上报的考察对象,多渠道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实行多部门联审制度,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和考察情况要及时向村和社区党组织反馈。考察通过后,由村和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3天公示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6)精心组织大会选举。选举大会召开前,由街道党工委组织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竞职承诺、创业(服务)承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书”。各村和社区党组织要在3月3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可以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或者先选委员再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各村召开党员选举大会前,将选举方式报街道党工委进行批复。选举大会上,要将重温入党誓词、重学党章纳入规定动作。
(7)街道党工委集体面谈。选举后,街道党工委召集新当选的村支部委员,进行集体或个别面谈,并动员他们竞选村委会班子成员。同时,及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4月1日—5月10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自荐直选”制度,全面推行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引导村(居)民积极有序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9人,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村和社区党组织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应经推荐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加自荐竞职的,应当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2)推选村(居)民代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村民代表名额,人口在300人以上不足5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人口在5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40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50人。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把遵守法律、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居)民特别是党员村(居)民推选为代表。应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中的比例。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1/3以上;在多民族居住的村,人数较少民族的村民代表应占一定比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2/3。
(3)开展选民登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工作,针对部分村人户分离较多等情况,做实做细调查摸底工作,建档立册,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权利。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前张贴公告进行公布。
(4)制订村(居)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订具体的选举办法,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选举办法要对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职数、妇女委员专职专选、选举日和选举方式、选民资格的确定、自荐人任职资格条件及处理办法、自荐报名时间和办法、承诺要求、外出选民委托投票办法、投票注意事项、争议选票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界定和处理、任职回避制度等予以明确。街道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做好指导把关工作,确保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依规、内容具体详细,程序规范可操作,提高一次性选举成功率。
(5)组织自荐报名和自荐人培训。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引导鼓励村和社区党组织班子人员及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选民踊跃自荐。自荐人应在选举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名,明确竞选岗位。为提高换届选举的成功率,对同一岗位多人自荐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自荐人进行协商,如协商后有退出自荐的,要本人提交书面材料。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对自荐人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提交街道初审,街道初审后再提交县相关部门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和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进行培训,并进行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三项承诺”书,规范参选行为,引导其依法、公正、公平、文明参加竞选,提高其依法参选的意识,防止其有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发生,并于选举日5日前张贴公告进行公布。自荐人拒绝签订“三项承诺”书的,不列入自荐人名单进行公布。
(6)组织竞选演说和公开承诺。正式选举前,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可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自荐人开展竞选演说,自荐人介绍基本情况、竞选优势、治村(居)思路,并作出竞选“三项承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竞选演说和承诺内容要于发表前5日提交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街道党工委审查。
(7)组织投票选举。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5日前张贴公告,公布投票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可以采用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委托投票,全面规范户内委托办理、委托投票公示等制度,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可以书面委托本村除自荐人以外的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投票应按有关程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经审核公告后方为有效。进一步规范秘密写票,全面实行统一设置秘密写票处、统一组织代写选票、统一保管手机等做法,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划写选票。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候选人(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根据选举委员会安排到指定场所集中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改进唱票计票方式,通过规范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分次唱票、改进选票设计、科学设置唱计票区域等方式,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只负责投票,不得开箱计票。
(8)公布选举结果。计票结束,要先向选举委员会报告,经确认选举有效后,由选举委员会成员和监票、计票人员共同签字,当场宣布所有候选人(自荐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于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公布当选人名单。对未参加自荐或通过另选他人形式而选出的人员,先公布得票情况,待资格条件审查后再宣布是否当选。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5月20日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立村(居)民代表会议的村和社区,一般由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引导、支持和鼓励通过法定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得兼任。除列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村和社区党组织成员外,其他村和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的应宣布无效。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5月20日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由社员股东大会或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积极引导选民将具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能充分履职和发挥作用的人员选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成员。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纳入本届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一并开展,具体参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下旬—5月底)
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抓紧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倡导村和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兼任。街道要及时指导、监督村和社区组织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建立健全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要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抓好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的全员上岗培训,上好“第一堂课”,切实提升其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履职能力、带领致富能力和联系服务群众能力。要大力实施精准考核,聚焦重点工作和各村(社区)工作短板,及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健全村(社区)干部考评管理办法,进一步考准考实村和社区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履职成效。修订完善村和社区组织运行各项工作制度,因地制宜修订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要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剿灭劣V类水”等中心工作的具体责任和要求写入其中,把村干部“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写入其中。全面落实村(居)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和村(居)务、财务和党务定期公开、规范公开等制度。街道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的总结,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拓宽选人视野。突出战斗力标准,坚持以事业选人,广开渠道,客观全面识人、严格标准选人,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优秀机关干部和其他乡贤中发现优秀人才。要着眼发展需要,积极选配具有电子商务、现代农业、乡村规划、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实到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中。加大选拔服务期满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力度,可不占所在村党组织班子职数,大力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努力使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
2.严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关。严格执行省委提出的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坚持“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
“四过硬”:①政治素质过硬,有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治理能力过硬,有带富能力和管理办法,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对推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剿灭劣V类水”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③服务本领过硬,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热心,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服务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居)民服务;④品行作风过硬,有公道之心和群众口碑,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凝聚力。
“五不能”: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②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③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④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⑤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和社区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村和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六不宜”: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②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④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⑤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⑥近3年内因“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或妨碍村公共事务管理的,违反规定侵占集体资产或拖欠集体公款未还的,带头搞宗族、派性矛盾的,以及其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不宜确定为村和社区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
街道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县纪检监察、组织、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国土、环保、住建、行政执法、农业、卫计等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联审,凡属于“五不能”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自荐人);凡属于“六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自荐人),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当选人名单,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宣布当选无效。要积极探索建立党员亲属关系、自荐人亲属关系报告制度,街道联系领导、住村干部要实地走访核实,为街道党工委综合分析人选情况提供参考依据。
3.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名,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积极推进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引导、鼓励和支持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人口规模较小且村民委员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300人以下的村一般应实行“一肩挑”。进一步改善村和社区组织班子结构,努力把更多的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选进村“两委”班子。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都有妇女成员。
4.稳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按照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继续推行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等做法。在村党组织“两推一选”中,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在人选推荐提名中充分表达意愿,增强党组织班子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在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中,要加强选前引导,做实做细参选人思想工作,切实提高一次性选举成功率。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继续实行“两推一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行直接选举,切实保障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规范竞职行为,明确竞职活动必须在有组织、有规范的条件下进行。进一步规范秘密写票和投票行为,确保整个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5.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开展村和社区组织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九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自荐人)严格遵守换届选举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与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从严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地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恶势力,坚决打击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查处打击的案例,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五、组织领导
1.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党工委要把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定期研判。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把换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每个村和社区的换届工作做到直接抓、直接管、直接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落实相应的指导责任,分工抓、包干抓、全程参与。要把搞好村和社区换届作为对新一届街道领导班子工作水平、驾驭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强化换届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渎职,组织指导不力,出现重大问题,必须追究联系班子、住村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
2.形成工作合力。街道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街道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街道党政办牵头,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工作指导中心等科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指导街道村和社区换届工作。要完善科室协调指导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工作和业务交流,形成换届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换届工作督查制度,街道纪工委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指导督查,定期发布督查报告。
3.加强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村和社区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对换届期间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经核实后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换届办,再统一上报县换届办。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村(社区),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包干制度,每个选情复杂村和社区都要有1名班子成员包干,并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驻村指导,全过程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澄清事实,消除误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整个换届工作平稳有序。
4.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农村(社区)各种文化宣传平台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和社区组织换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大力宣传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宣传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的重要性,引导群众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明确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对有关村级组织换届的敏感话题或不实报道,密切关注,及时核查引导,严防不实炒作,营造和谐平稳换届的良好氛围。
附件:1.白龙山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职数安排表
2.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中共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