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7-2016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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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12-25 |
文号: | 云政发〔2017〕46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10月22日10时30分许,刘日荣(男,57岁,云和县紧水滩镇金水坑村人)到云和县长汀村开同学会时,发现一人掉入水库中,刘日荣毫不犹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将落水者救上岸。经调查核实,其行为已被云和县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017年11月5日14时20分许,陆显锦(男,24岁,贵州省榕江县人)经过云和县红光桥时,发现一人掉入河水中,在水里边挣扎边喊叫“救命”,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景,陆显锦毫不犹豫迅速跑到河边,从3米多高的岸上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将落水者救上岸。经调查核实,其行为已被云和县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017年8月4日10时40分许,浙江省无线电监测局工作人员方鼎、丽水市无线电监测局工作人员周全等人驾车途径G25长深高速丽龙段丽水方向朱岭头隧道时,发现前方小车与隧道壁碰撞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在隧道中间,事故车辆又停在超车道上,隧道内的光线不好且后方是个弯道,情况十分危急。方鼎、周全等人迅速在事故后方做好预警工作,长达15分钟,期间 70多辆车安全经过,有效地预防了二次事故的发生。经调查核实,方鼎、周全等人的行为已被云和县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为表彰刘日荣等四位同志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不顾个人安危的高尚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惩和保障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7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刘日荣、陆显锦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周全、方鼎同志各记嘉奖一次。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17年 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