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7-1852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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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04 |
文号: | 云教办〔2017〕22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将《云和县教育系统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云和县教育系统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云和县教育系统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分类
1.土地。指本单位有权使用和征用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凭征地付款票据列入固定资产。
2.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楼房、平房、厕所、锅炉房、围墙等,凭审计决算决定书和正式票据入账。
3.专用设备。包括实验设备、卫生设备、电子设备等凭正式票据入账。
4.一般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学生桌椅、文体设备、饮水设备、其它教学设备等,凭正式票据入账。
5.图书。包括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等,凭正式票据入账。
6.其它固定资产。指前几类没有包括的固定资产,凭正式票据入账。
二、固定资产单价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统一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由办公室和总务处调配使用,要以实物形态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要求账、物、卡片相符,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验收、保管、入库、借用、报废等手续,任何人不得转移、赠送、私自占用。
四、固定资产的清点
固定资产每年清点一次,属正常损坏不能使用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更新。对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坏、丢失现象,均由当事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五、固定资产拍卖
固定资产拍卖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再报县国资办批准后,才可进行拍卖。拍卖的程序根据县国资办的要求进行。
六、固定资产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首先由学校编制预算,说明购置原因、数量、单价、金额,并报教育局批准,如纳入预算计划的由县教育装备办统一招投标,属专控商品需报财政采购办审批,审批后才能购置。
七、固定资产移交
工作人员调动,所使用的公有财产,应主动交给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由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固定资产收据,才能办理调动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固定资产捐赠管理
固定资产受外单位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由国资办会同会计事务所评估,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