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政策和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行政执发职权划转目录分批分步实施。
(3)负责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综合执法活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业务指导。
(4)以行政执法统筹调协指挥机制和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为依托,承担联合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等具体工作;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
(5)负责拟订加强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划转公告;负责建立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度、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及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健全执法预警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
(6)负责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权责清单公开和调整完善,推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和各类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
(7)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8)负责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创新。
(9)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城市管理委托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县城市管理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行使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养护、城市绿化养护的审批监管权;负责行使渣土、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以及市政挖掘占用、绿化临时借用和占用等审批管理权。
(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管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协调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数字城管和数字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咪表业务和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
(8)负责在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及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云和县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未进行独立财务决算。
二、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2,233.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7.01万元,占总收入90.7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2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5万元),占总收入50.4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899.15万元,占总收入40.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15万元,占总收入0.01 %。上年结转收入206.48万元,占总收入9.24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1,841.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5.44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3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84.12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5.86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2.54 万元,项目支出1,032.77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1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73.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952.36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 %。主要是因为年中新增上挂外派干部经费、2015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小城市试点工作考核奖励经费、2015年争取专项资金补助。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34万元,占2.6%;城乡社区(类)支出982.28万元,占94.2%,住房保障(类)支出33.23万元,占3.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7.34万元,2016年决算为2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1.0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62.28万元,2016年决算为9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结余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3.23万元,2016年决算为3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5万元,2016年决算为8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结余资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420人次,共 4.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一般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借用执法执勤用车6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云和县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单位1家事业单位(未进行独立财务决算)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35万元,增长45.76%,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后,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 万元,实际支出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城市管理工作等项目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