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94/2017-19644 | 主题分类: | 工商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3 |
文号: | 云市监〔2017〕44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共建公平公正和安全稳定的金融消费环境,促进我县金融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行、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和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云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云和支行、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行、浙江省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云和支行设立“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地点设在各自银行内,工作业务受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
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主要工作职责:(1)配合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金融消费知识;(2)受理、解决金融消费投诉和纠纷;(3)自觉建立并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4)积极参与各项金融消费维权活动。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工作职责:(1)尽职尽责履行国家工商总局赋予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消费维权监管中的各项职责。(2)经常深入服务站倾听意见,收集情况,解决疑难的服务站无法就地解决的消费纠纷。(3)加强对辖区金融企业检查,及时发现情况,迅速处理。(4)及时处理服务站联络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举报情况,遇重大问题,迅速上报,及时处置。
附件: 2017年新设立“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单位名单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