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94/2017-19641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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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07 |
文号: | 云市监〔2017〕42号 |
各科、室、所、队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云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委会〔2017〕5号)和《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丽质特发〔2017〕2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云和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故、事件为目标,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治理一批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治能力,扎实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党的十九大、厦门会晤、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重点范围和重点设备
检查范围: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重点设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
(一)商场、学校、医院、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
(二)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
(三)盛装、输送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压力容器、气瓶或穿越、靠近重点场所的工业管道;
(四)工厂厂区使用的叉车。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企业层面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按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员;是否配备必要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实施特种设备岗位职责、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等制度以及相关工作记录;是否按要求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管理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是否依法申报定期检验,确保检验合格后使用;是否及时送检安全阀或规范开展安全阀自校验,确保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或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齐全、适配并有效运行;是否针对本单位类型和不同特种设备的运行特点、事故危害程度、事故发生概率等因素,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并对重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是否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4.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和治理核销清单,落实隐患闭环管理;检查近年来各级政府、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行业部门安全检查和特检机构检验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高温天气时的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温天气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与应急指南》见附件3)。
5.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结合实际建立特种设备应急组织体系或明确应急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臵装备、设施、防护物资等;是否开展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二)政府及部门层面。
1.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依法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力。
2.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典型事故、易发多发的事故趋势和汛期、高温天气等情况及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预警,并及时传达到行业内、辖区内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四、时间步骤
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从 2017年7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前)。
广泛发动、迅速动员部署,特别是对照“企业层面”的内容,督促动员各自行业、领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力量实施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摸清各自行业、领域内各类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重点摸清存在的非法违法使用情况,提高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二)全面检查和整治管控阶段(8月至10月)。
1.对表检查。对照此次大检查的要求和拟定的检查计划表及时督促各自行业、领域内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 “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三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针对各企业的检查表。现场检查时填写《云和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企业现场检查表》(附件2,参照使用,可自行调整);配合市监局、安监局等部门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和检查记录汇总工作。
2.风险管控。结合《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试点应用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企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查、自辨和自控。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突出加强岗位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运行参数监控、日常自行检查,以及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和相关联锁保护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修维护和校验等措施,严防超温、超压、超装及介质泄漏引发爆炸、泄漏事故;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突出加强岗位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每日投用前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确认、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运行监控监视,以及制动、超载、超速、限位、防夹、防逆转、防脱索、紧急停止、抗风防滑等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修维护和校验试验等措施。
3.严格隐患闭环整改。针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导致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严重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市监部门。
(三)重点防控和巩固提高阶段(11 月至 12 月)。
围绕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目标,落实一批重点管控设备和单位清单。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大检查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陈俊局长任组长,林珊珊副局长任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室、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坚持齐抓共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加强隐患整改。在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施严格的隐患销号治理“攻防”,确保治理到位。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大检查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鼓励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查找、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云和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企业现场检查表
2. 云和县特种设备现场安全巡查表
3.高温天气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与应急指南
附件:云市监〔2017〕42号.doc
附件:云市监〔2017〕42号附件1.云和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企业现场检查表.doc
附件:云市监〔2017〕42号附件2.云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巡查表.doc
附件:云市监〔2017〕42号附件3.高温天气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与应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