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推进质量强县和品牌建设,促进我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云和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服务产品;
2.已获得浙江名牌、丽水名牌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不再申报云和名牌;
3. 曾经获得浙江名牌、丽水名牌称号但已被取消的,现已符合申报云和名牌条件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和评价导向
1.符合《云和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其中: 工业产品2015年的销售额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农产品的种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收益居全县同类产品前列。
2. 新申报云和名牌的工业产品,关键指标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采标(块状产业中产品关键指标已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联盟标准的视同采标)。
3. 申报工业和农业云和名牌产品的商标正式注册年限应在一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申报服务业云和名牌的商标应已注册或正式受理注册(2016年6月30日前)。
4. 申报云和名牌产品的企业应导入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损失统计。申报云和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应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培训教育、 QC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农业产品企业、服务业企业参照上述要求。优先支持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获得省市级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奖励且标杆作用明显的企业申报名牌。
5.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较低的传统行业和食品等质量安全风险程度较高行业的名牌数量。食品类产品要求连续3年以上在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且申报企业通过 HACCP 或 ISO22000 认证;药品(含保健品、医疗器械)不列入 2016 年云和名牌评价范围。
三、申报工作要求
1.新申报2016年云和名牌的企业或组织如实填写“云和名牌产品申请表”(详见附件1或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应符合附件1或附件2规定的版式要求。相关表式可登录“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中(http://www.yunhe.gov.cn/dwdt/yhxw/tzgg1/)下载。
2.有关申报材料请于 2016 年 9 月30 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名推办(设在县市场监管局),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后不得更换。对发现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或组织,三年内不再受理云和名牌申报。
联系人:褚移淇
电话:5526609,5526610
附件:
1.2016年云和名牌产品申请表(工业、农业)
2.2016年云和名牌产品申请表(服务业)
云和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