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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668/2016-19996 主题分类: 安全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6-09-01
文号: 云安委办〔2016〕37号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和县安监局  来源: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6-09-01 1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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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宣传贯彻工作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8 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突出强调应急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重在事前的应急准备;突出强调解决应急预案形式主义问题,提高实用性;突出强调预案编制要贴近实际操作,预案演练应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握《办法》的修订要点和有关规定;要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将《办法》宣贯纳入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抓紧制定宣贯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突出实用,重点推进预案优化工作  

各单位要对照新《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工作,结合应急演练,结合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及时组织修订本部门预案,并督促指导直管行业企业,按照简明实用的原则,开展预案简化优化和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真正发挥预案平时指导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的作用。  

三、强化督查,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要求,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时总结贯彻落实《办法》、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于 11 月 10 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金博洋,电话:5133991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安委办〔2016〕37号.cebx

附件:丽安监管应急〔2016〕2号.cebx

附件:安监总应急〔2016〕6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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