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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350/2016-20817 主题分类: 企业
发布机构: 园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6-07-25
文号: 云园管〔2016〕55号
关于转发云和县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 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园区  来源: 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 李毅韬  发布时间: 2016-07-25 15: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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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现将《云和县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2.有色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3.建材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4.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5.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6.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

2016年7月19日


云和县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事故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 〈浙江省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安监管综„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积极查补短板,强化系统意识,推进社会共治,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范围和重点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实施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对象是涉及金属冶炼、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在巩固前期“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围绕解决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难题,组织辖区工贸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彻底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一)金属冶炼、有色企业。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 26 号)和新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作业的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二)机械制造企业。将涉及冲、剪、压作业作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风险管控措施,做到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符合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定期监测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动火、吊装、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及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三)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将粉尘作业场所作为重点,督促企业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除尘、防爆等风险管控措施,规范动火、用电等安全管理要求,集中治理老旧厂房和人员密集作业车间的安全隐患,重点防范粉尘燃爆五要素(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的集合触发反应。

(四)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 59 号)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 69 号),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监护等基础工作。引导企业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降低事故风险。

(五)喷涂作业场所。将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作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杜绝火灾爆炸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并逐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和一线员工;依据《指导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

(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找准、盯紧企业的较大危险因素,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提高检查频次,采取各种检查方式,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三)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结合起来,把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作为重点,贯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四)强化安全监督执法。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以严格执法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督整改到位一起。

(五)加大宣教培训力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将《指导手册》相关内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贸行业宣教培训工作的重点,采取集中培训、网络推送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覆盖车间、班组、岗位的内部专题培训,促使全员都能、都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掌握防范措施。

(六)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以政府购买等方式,积极引导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帮助指导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参与治理隐患。进一步健全和畅通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七)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先进技术手段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落实合用场所物理隔离、畅通逃生通道等物防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等技术,强化远程在线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等技防手段,实现事故风险源头管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