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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16-2016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7-19
文号: 云政办发〔2016〕72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6-07-19 1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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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丽水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丽政办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为重点,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效率。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坚持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试点先行和分级分行业负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三)基本目标 

2016年,在教育系统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摸索规律,研究解决基础性、普遍性和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性问题。到2020年全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法人治理架构 

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管办分离的重要途径。  

1.决策层。理事会是单位的决策监督机构,是决策层的主要组织形式,也可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理事会向举办单位负责。理事会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其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办事业单位,本单位以外的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理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划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理事会负责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改等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方面的职责,并监督本单位的运行等。  

根据单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理事会可以下设咨询委员会或审计、财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2.管理层。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向理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3.监督层。监事会是单位的监督机构,规模较大,服务事项涉及公众普遍需求,承载较多公共利益以及可以依法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单独设立监事会,作为本单位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他单位根据需要可设置监事1名。  

监事会或监事履行拟订监事会(或监事)议事规则;对单位财务、人事和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理事、行政负责人履行职务行为进行评议和监督;监督单位章程、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等职责。监事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完善法人治理规则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规则,规范治理行为,提高运行效率。  

1.制定事业单位章程。事业单位的章程是本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章程应当明确决策、管理和监督层的关系,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举办者同意后,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2.理事会构成和产生方式。理事会构成应兼顾代表性与效率性。理事会人数为奇数,一般为5—9人,具体可根据规模大小、利益相关方的多少等因素确定。理事会应当设理事长 1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理事长。   

理事的产生,应当遵循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和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结合理事的来源,采取相应的方式。代表举办单位、监管部门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组织委派;代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人士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理事原则上推选产生;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理事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5年。  

理事长的产生,可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和本单位特点,采取由举办单位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由理事会提名后经有关部门或者举办单位批准、直接由有关部门或者举办单位任命等不同方式。  

3.理事的权利义务。理事享有出席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决策事项进行表决;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的决议;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等权利。  

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可以连任。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公正、诚信、敬业地履行职责。理事必须规范履行权利义务,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从事业单位牟取个人不当利益。主办单位要支持保证理事履行权利义务,因履行理事职责所需的相关补贴,按照本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行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提出单位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议;按规定权限提名行政负责人(或副职)等人选;经理事会集体讨论,聘任行政负责人、行政副职;督促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实行会议制和票决制。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单位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每年不少于两次。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管理层产生机制。管理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事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提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可以由理事会任免或提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或者批准,也可由举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名,理事会任免。  

6.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本单位制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单位发展规划和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等事项。  

(三)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各项制度,拓展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管理、运作和监督的渠道,着力构建内外结合的监督新机制。 

1.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事业单位要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编制年度报告并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通过后,报送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发生的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预算执行情况、计划与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财务状况等。  

2.重要信息公开制度。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本单位章程、法人登记事项、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等应公开的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  

3.绩效评价制度。探索实行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制度。评价主体应当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理事选聘、管理人员任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财政预算、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4.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章程规定导致决策失误,致使本单位遭受严重损失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章程中要根据理事的不同来源确定责任类型与内容。  

(四)落实配套政策保障 

1.创新管理方式。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在职能定位上,从举办者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身份出发,强化对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扩大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运营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在管理方式上,主要通过委派理事、提名或任命理事长、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在管理手段上,探索以“公共服务清单”为抓手,对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服务范围,理顺政事关系,强化事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地位和能力,实现管办分离。  

2.探索财政保障方式改革。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等实际,探索在经费保障、经费补助、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有效投入和支持方式,注重财政保障的激励作用,注重财政保障从“养人”向“办事”转变,有效促进事业发展。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职能、责任目标相适应的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根据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要求,探索理事会人事任免权、法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等方面的实现形式和有效途径,构建科学管用的内部用人机制。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善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中心目标任务,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开展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三、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涉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大变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管办分离的重要途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编办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地税)、人力社保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具体工作的指导、协调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试点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以点带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坚持先行试点、分类指导。在教育系统选择2家单位开展试点,6 月底前完成。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向文化、卫生、体育、检验检测等领域推广,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三)积极稳慎操作。各试点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态度,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慎操作。改革期间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试点改革应当注意做好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衔接和平稳过渡,实现改革平稳进行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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