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林业局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和2016年造林补贴项目检查验收询价(公告)文件
依据有关规定,经云和县林业局采购小组研究决定,就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自行询价采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方式:自行询价采购。
二、采购单位:云和县林业局。
三、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项目规模: 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预计1.3万亩和2016年造林补贴项目0.3万亩检查验收。涉及全县各地。
2、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和技术标准: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号文件)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造发[2012]9号文件),以及国家、省、县其他有关的法规、规程、文件。
四、最高采购价格:每亩伍元人民币(含伍元)。
五、公告时间: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23 日上午9:30止
六、报价单位资格及验收技术人员要求:在丽水市范围内,凡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以上)的单位。报价单位需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必须有营造林工作经历的二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上组成,同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中级(含中级)林业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一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初级(含初级)林业专业技术职称。
七、参加报价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至2016年9月底前有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检查验收报价单;
4、报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八、材料装订要求与送达时间和地点
报价资料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10:00时之前直接递交至浙江省云和县林业局营林科(云和县中山街44号一楼)。
九、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报价单位根据标的符合报价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个中标单位。有效报价文件不能少于三家(含三家),少于三家,判定本次询价失败,采购单位重新组织询价采购。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11时,开标地点云和县林业局。
十一、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中标单位在三日内签订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借故拒签协议书的,中标结果无效。
3、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故意毁标或不履行协议,中标单位将被邀标方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两年内取消该中标单位参与所有项目的招标活动资格。
附件:1、云和县林业局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和2016年造林补贴项目检查验收报价单(范本)
2、2015年森林抚育和2016年造林补贴检查验收协议书(范本)
采购单位:云和县林业局
联系人:叶长飞 联系电话 0578-5131109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