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小县大城”特色发展示范区规划》(2013—2017年)》和《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云和县实施〔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细则(试行)》要求,我县2016年度山区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云和县2016年度山区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应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应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联系人:蓝丽雅
联系电话:0578-5520075
地 址:云和县农办
附件:2016年度云和县山区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计划表
云和县山区办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