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和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指导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
2.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县委宣传部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
3.贯彻中央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县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4.提出县直机关、乡(镇)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县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待遇审批手续;
6.办理我县省、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报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7.负责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8.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和组织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
10.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11.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我县干部教育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县直单位干部培训工作;
12.组织县管干部、中青年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
13.协同县委宣传部做好乡(镇)党委、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考核;
14.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和法院、检察院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
15.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牵头制定和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规划;
16.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养;
17调查了解全县科技人才工作的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规划;
18.宏观管理全县科技干部,掌握和联系一批市、县级拔尖人才;
19.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20.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对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1.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22.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呈报工作;
23.负责管理县管干部和县乡机关干部的档案,对全县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4.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承办县管干部及其它出国(境)人员和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25.受理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26.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组织部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云和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6年预算110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62万元,占68.83%;上年结余343.09万元,占31.1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6年支出预算1100.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万元,农林水支出7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3万元;项目支出828.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49.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79.65万,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20.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实际执行数比预算数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开展正常公务活动等所需要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没有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使用公车。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 专户资金:是指按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当年从专户拨付的各项资金。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事业收入、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 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