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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710/2016-17938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浮云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6-02-19
文号: 云浮街办〔2016〕3号
浮云街道办事处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的通知
浮云街道  来源: 浮云街道  责任编辑: 雷霞  发布时间: 2016-02-19 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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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办公室,街道下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的通知》(云安委会〔2015〕7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街道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采取村(社区)、企业自查自纠与街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 

  二、时间安排 

  (一)12月 28日—1月 9日,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二)1月 10日—1月19日,街道对下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1月20日—2月6日,迎接县委县政府督查组对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 

  三、检查重点 

  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特别是春运),水上交通,建筑、道路施工,危险化学品,学生接送车,木玩企业,非煤矿山,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可燃爆粉尘企业,旅游设施,渔业船舶,食品药品和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道路交通领域配合做好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力度,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交通疏导和事故防范工作。 

  (二)水上交通领域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县水利局(渔业)、旅游局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水上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整治码头、客(货)运船舶、河道采砂船休闲垂钓渔船的事故隐患。加强对渔业船舶、渡口、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严禁渔业船舶非法载客和渔业辅助船超范围从事生产、餐饮等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 

  (三)校车安全领域。配合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检查工作,要求现行校车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间的车辆严禁作为校车使用。 

  (四)消防领域重点检查 “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区域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歌舞厅、影剧院及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建筑道路水利施工领域配合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等单位做好加强对建筑、道路(康庄路、农用路)、水利施工的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执行有关规定情况。严密防范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安全事故。对于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对因赶工期放松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合理安排节日前后的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在大雾、大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和超低温情况下冒险施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发生 

  (六)烟花爆竹领域配合安监局、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供销总社等单位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旺季安全工作,结合《云和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城区烟花爆竹限放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的安全规定,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销售点的检查力度,大力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提高民众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意识,动员、鼓励各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特种设备领域配合县质监局做好冬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运行的安全工作。要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配合县质监部门对宾馆、酒店、景区、商场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 

  (八)旅游领域配合县旅游局、县质监局、食药监局、农办等单位做好对各类旅游场所、农家乐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凡在节日期间举行大型活动的,必须事先报街道上呈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管理,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九)其他行业、领域。要加强辖区内木制玩具企业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整治“三合一”或“多合一”作业场所、疏散通道堵塞等现象,及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湿润排尘等消除粉尘源措施落实情况。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规定报县公安机关审批,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驻村干部、社区干部是本次双节期间安全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村、社区的检查结果负总责。街道安监站、消防工作站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实效,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隐患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街道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街道将通过办公助手、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安全知识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守,确保畅通。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请各驻村干部、各社区在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将有关检查表等资料上报街道安监办彭海燕处(电话:5520121)。 

  附件:1.浮云街道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安排表 

        2.浮云街道“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 

  云和县人民政府浮云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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