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以“水气共治”、“低小散”整治为契机,紧紧围绕“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的要求,不断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找短板、补短板”,有序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2016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分行业推进污染整治,实现“水气共治”目标。
1.“低小散”整治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县以“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为契机,分行业推进小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一是为全面推进滚漆行业VOCS治理,我县启动了滚漆中心项目建设,并制定出台了《云和县木制玩具滚漆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拟将全县范围内的滚漆企业(作坊)统一入驻滚漆中心发展,优化工艺设备。入驻滚漆中心后,需进行“个转企”,未入驻滚漆中心的滚漆企业(作坊),一律停业淘汰。目前,该项目全部厂房已结顶,下一步将进行安装等后续工程。同时,由浙大团队设计的滚漆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已选定试验地点,并开展组装试验;二是为规范锯板加工行业 “ 低、小、散、乱 ” 问题,我县制定出台了《云和县锯板加工行业组团入园工作方案》及《云和县锯板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拟在云和工业园区沙溪区块建立云和县玩具木材加工配送中心,对取得“木材加工中心”土地的企业,规范其加工工艺,集中入园转型发展,对未取得“木材加工中心”土地的企业(作坊),一律停产停业淘汰;三是为规范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行业发展,我县制定出台了《云和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企业入园提升发展工作方案》及《云和县一般工业固废加工处理行业整治实施方案》,拟在云和工业园区沙溪区块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中心,对取得“固废中心”土地的企业,规范其加工处理工艺,集中入园转型发展,对未取得“固废中心”土地的企业(作坊),一律停产停业淘汰。
截至目前,全县已拆除滚漆加工点4家,锯板加工点63处,其他加工点、作坊73处,整治提升205家企业(作坊)。
2.探索推进第三方污染治理。今年以来,我县按照“五水共治”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能力,降低企业管理成本,目前,我县正积极推进探索第三方污染治理项目。一是鼓励企业将建好的污染治理设施委托专业环保公司统一运维。目前,已有丽水嘉和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我县开展此项服务。二是针对我县企业规模小,治污力量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推动建立第三方分质废水处理项目。计划在工业园区供地5-10亩,建立分别处理阀门、木玩、轴承等生产废水的工艺。目前该项目正在前期准备中。
3.部门联动推进畜禽养殖整治。一是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回头看”百日行动,严防污染反弹的通知》要求,我局与县治水办、县农业局联合出台了《云和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以乡镇为主体责任,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网,构建巡查、抽查和督查联动机制,实现对养殖场治理的网格化管理;二是会同县治水办、县农业局农业等部门对全县的养殖场(户)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共排查出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户)49家,联合制定了《云和县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方案》,逐户列出污染隐患和整改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整治任务。
(二)着力抓好减排,控制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
1.有序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今年以来,我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局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按照统筹衔接、分类指导、分解落实、合理可行原则,计划实施减排项目3个,其中生活减排项目1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2个,河道(湖库)底泥疏浚项目1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70吨,氨氮12.25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0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0个(不包括机动车减排),目前各项工作正根据上级减排部门的部署开展中。
2.继续抓好“黄标车”淘汰。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与公安门联动,一方面通过发放环保绿色标志限制黄标车、无标车通行,严格限制黄标车、老旧车的上牌,另一方面出台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减少“黄标车”的数量,从而减轻污染物的排放。2016年我县“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12辆,目前已淘汰13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08%。
(三)严把准入和验收关,推进绿色经济新发展。
1.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空间、总量、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建立规划环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环评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截至目前,我局共对80个建设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无化工石化、火电及“两高一资”等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并完成县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同时,积极落实工业企业“零土地”环评审批改革等工作,完成了2家企业“零土地”环评承诺备案。
2.严把“三同时”验收关。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以及《云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全力清理旧账,确保不欠新账”的原则,严抓新批企业和已投产企业的“三同时”验收。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18家企业的“三同时”验收工作。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守护我县绿水青山。
1.严格环境执法“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局按照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以“亮剑1号”、“百日环保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企业460余家次,立案查处30起环境违法行为,已完成实施行政处罚17.1万元,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0份,限期改正决定书11份,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04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有效调解2起群体性上访环境污染纠纷,有效打击了我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2.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为更好地履行基层政府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推进我县环境监管全覆盖,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效能,我县紧紧围绕新《环保法》的要求,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突出部门联动,制定出台了《云和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县级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以县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二级网格,行政村(社区)为三级网格的环保监管体系。我县共确定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184个。目前,一、二级网格均已出台了实施方案,三级网格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制定中,网格职责分工公示牌已初步拟制,下一步将尽快落实到各行政村(社区)。
(四)打好生态牌,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
1.创新开展环保宣教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成果,向公众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我局制定了《2016年7.29丽水生态文明日活动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与老李帮忙团联合开展了7.29丽水生态文明日宣传活动周,活动内容包括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动画广告、“生态文明家庭”评选、环保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绿色骑行、中山广场大型宣传活动及生态文明日文艺晚会。活动历时1个多月,共制作宣传展板11幅,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扇子1500余把,宣传面涵盖社区、行政村、学校、企业等,参与人数达8000余人。
2.科学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我县生态文明水平,实现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云和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初稿)》,现已完成多轮意见征求并通过县级评审,目前正根据评审结果进一步修改规划,计划于12月底前召开省级评审会。同时,我局组织编制的《云和县均溪断面水质保持方案》和《云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前也已完成专家评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云和县“十三五”减排实施方案》目前已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中。
3.着力推进生态示范点建设。一是今年9月我县被成功被国务院列为新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成为浙江省首批成功入选的县市区,实现了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零的突破。二是为进一步夯实生态县创建成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针对今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达的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我局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联合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完成共10个项目,总金额282.61万元的资金分配工作,2017年度的项目预报工作也已在开展当中。
(五)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持续优良。
1.监测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今年5月我局在云和县第三中学顶楼新增设的空气自动站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提高了监测有效数据获取率,同时能够更科学的反映整个县城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二是目前我局正对县政府调剂给县环境监测站建筑面积60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改建,建成后将大大改善我局实验室面积小、设备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
2.水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2016年1-11月份我县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级保护区Ⅱ类水质要求,1-10月份出境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考核结果为优秀,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二是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2016年1-11月份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23天,其中优良天数319天,优良率为98.8%。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4%,排名全省第5,全市第3,低于省、市均值。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满意度得分为86.2分,排名全省第9,全市第5,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六)开展主题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短板问题
根据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找短板、补短板”的要求,深入开展了以“归零翻篇开新局”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一是通过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查摆出全县性环保工作短板10条,局内部环保工作短板8条,并上报市环保局及县活动办。目前8条局内部短板已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已顺利解决7条,剩余短板问题正在解决推进过程中。县政府下达《云和县重大发展短板责任清单》中,需要我局参与解决的短板问题4条,目前,我局正与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沟通联系中,下一步将按照责任清单中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逐条解决。二是局班子成员集中三天时间,先后对“争当三员”联系村桃子坑村、扶贫结队村梅源村开展了以“归零翻篇开新局”为主题的蹲点调研活动,积极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订结对帮扶计划,指导帮助贫困村民脱贫致富,并结合调研结果,形成了题为“精准发力补短板,绿色发展促增收”的调研报告,力求帮助解决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作风持续优良
1.责任落实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台《关于印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对2016年度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此外,局党委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3份,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5份,签订中层干部廉政承诺书7份,普通干部廉政承诺书6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2.风险防控方面。局机关三科一室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对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机构职能“三定”方案,对各科室、单位和岗位职责、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并确定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行使的职权。签订全局、各科室以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共22份,仔细分析潜在风险,确定初步防控措施并报纪检部门备案,有力地预防了腐败的产生。
3.制度建设方面。出台《关于印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云和县环保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组织实施。根据全县公车改革相关规定,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仍配备执法车和监测用车的情况,针对性的修订《云和县环境保护局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主抓直管、责任清单、签字背书、专题教育、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问题抄告、视察联系、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十项制度。
4.宣传教育方面。紧紧围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通过夜学、党组会议、全局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专题开展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永远在路上》、《榜样》、《做合格党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镜鉴》、严肃换届纪律相关文件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内容的学习。同时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制作成廉政展板,在楼道展出,供干部职工学习观看。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观念和政治纪律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繁重。目前全县十几万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对水体污染还是我县主要污染源,由于截污纳管不彻底,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截留纳管工程任务繁重。
(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畜禽养殖行业整治不够彻底,一些畜禽养殖场污水收集、处理措施不到位,废水违规排放现象仍然存在;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容易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须进一步引导生态农业发展。
(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能力不强。我县“低、小、散”企业众多,企业缺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能力不强,容易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而污染治理设施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众多“低小散”工业企业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均难以解决。
(四)能力建设亟待提高。目前我局行政编制5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监察大队编制4名,监测站编制10名,存在人员编制偏少、专业人才匮乏、技术装备紧缺、“小牛拉大车”等问题,在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多、工作标准要求严、人民群众环保诉求高的形势下,在一定程度上比较难以应对,力不从心。
三.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探索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突出抓好“2225”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生态环保工作。
(一)实现两大“目标”
1.实现“水气共治”目标。继续加大“治污水”力度,紧紧围绕夏宝龙书记“狠下一条心再干五年”的工作思路,在“十三五”期间持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全力打好《丽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2013-2017年)》收官战,深入实施以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和建筑扬尘等为重点的“五气共治”工作,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提升全县空气环境质量。
2.实现分行业整治目标。进一步抓好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继续探索推进针对阀门、木玩、轴承等行业的第三方分质废水处理机制,以解决我县“低小散”企业在污染治理中存在的困难。继续加快推进滚漆中心、玩具木材加工配送中心、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园区外无相关企业的目标。全面开展滚漆行业、木玩喷漆车间VOCS整治,优化工艺设备,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安全达标排放。全面完成阀门铸造行业环保整治验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作为重要的涉工部门,将按照精准帮扶企业促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二)注重两个“强化”
1.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水十条”、“气十条”,聚焦水、气等重点领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保与公检法及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坚决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护和改善我县的环境质量。
2.强化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一是抓好业务学习和现场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执法、信访、应急、排污收费等业务培训。加大对深层次、趋势性问题的剖析,梳理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技术知识支撑。二是按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快监测站新办公用房的改建进度,确保尽早投入使用;三是加大环境监测、监察软硬件投入,及时更新各种应急监测设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积极完善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水、大气、污染源等环境监测集中一体的综合环保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四是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充分发挥监测数据在“水气共治”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状况。
(三)构建两大“队伍”
1.构建“廉政”型环保队伍,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鲜明主题,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在环评、审批、执法、采购、督查等重点环节形成一套规范的权利运作程序。
4.构建“生态型”环保队伍,全面提振干部精神气。按照夏宝龙书记“狮子型”干部以及市委“五型”干部(学习型、狮子型、实干型、服务型、清廉型)的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人员充足、结构科学、训练有素的常备应急监察监测队伍。践行好丽水环保人“三为”理念,强化全体环保干部职工“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的意识,努力打造和谐相处、真诚相待、工作融洽、齐心协力、良性互动、公正廉洁的“生态型环保队伍”,凝聚起推动环保工作不断走向胜利的强大动力。
(四)推进五个“继续”
1.继续深入畜禽养殖整治。一是紧紧围绕《云和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云和县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方案》,联合相互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巡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查处偷排漏排行为,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加快编制出台《云和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为我县推进“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
2.继续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按照《云和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构建县、乡、村全覆盖的三级环境监管体系。通过整合辖区内力量和资源,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目标。
3.继续创新环境宣教工作。坚持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环境保护大宣教格局。做好“6.5世界环境日”和“7.29丽水生态文明日”等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助力丽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用好用活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扩大环保教育宣传的影响力。
4.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继续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环保执法监管,积极推进企业排污权交易与刷卡排污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当年的增量;三是继续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具体减排项目实施,及早发挥减排效果;三是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破解减排工作瓶颈;
5.继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严格执行省厅3批97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豁免政策,按照省厅及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着力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建立“三挂钩”机制(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落实“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清查两违”项目清理工作。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