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和县2015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002655668/2015-03848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15-09-23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云安监管〔2015〕12号 

    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和县2015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监察大队: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和县 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具体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安监局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的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执法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单位的状况,编制本局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保证“四个100%”的要求: 

  1.列入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率100%; 

  2.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复查率100%; 

  3.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查处(转处)率100%; 

  4.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100%。 

  (三)主要任务 

  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诚信机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014年云和县安监局在编人员18人,其中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云和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在岗人员6人,按照《编制办法》中关于“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授权、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规定,局机关和执法大队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合计为15人(12×80%+6×90%=15)。 

  (二)总法定工作日(3750日) 

  全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 250日×15人=3750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104-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估算(2141日) 

  1.实施行政许可:安排150个工作日(见附件1〈云和县安监局2014年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情况表〉)。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排27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安排206个工作日。 

  4.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安排150个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安排130个工作日。 

  6.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安排75个工作日。 

  7.开展机动执法130个日。 

  8.开展综合监管:安排220个工作日。 

  9.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安排35个工作日。 

  10.应急救援管理:安排60个工作日。 

  11.宣传教育培训:安排170个工作日。 

  12.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需工作45日。 

  13.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安排120个工作日。 

  14.安全诚信机制建设:安排130个工作日 

  15.安全文化建设:安排100个工作日 

  16.国家、省、市安监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含专项整治):安排15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估算(960日) 

  1.机关值班:安排17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315个工作日。 

  3.病、事假:安排80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 安排95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按实际计算需安排150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廉政教育活动:安排150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估算(649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3750-2141-960=649日 

  以2-3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649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216-325次(家)企业左右。 

  三、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264家) 

  (一)直接监管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1.非煤矿山企业5家; 

  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家; 

  3.危化经营(储存)单位8家;(其中2家是票据经营) 

  4.危化经营单位26家;(不包括带储存8家) 

  5.烟花爆竹零售(长期)经营单位6家;(目前) 

  6.烟花爆竹零售(季节性)经营单位32家。(目前) 

  (以上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1.500万规模以上企业159家; 

  2.建筑工程单位23家; 

  3.水利工程单位2家; 

  4.交通工程单位2家。 

  (以上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3) 

  四、安全监管执法相关事项 

  (一)本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根据我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木制玩具,机械制造,建设施工(其中重点检查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来信来电举报,打非治违,查证验证等十个方面为今年我局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 

  (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⑴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⑷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 

  ⑹从业人员收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⑼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⑾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⑿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⒀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⒁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⒅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⒆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检查方式 

  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及处理举报投诉事项等形式对各类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任务要求 

  局各科室、大队要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能,制定科室、大队年度执法计划。根据云和县生产安全事故规律、特点,结合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需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抽查、检查,要结合受检对象特点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点,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期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单位全年抽查不得少于50家(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程序要求 

  现场抽查重点部位,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按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一般事故隐患当场可以整改完毕的,责令立即整改,执法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消除;当场不能整改完毕的,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对查出的其它事故隐患与上述问题要一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在整改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自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内对企业进行复查,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 

  (六)其他内容 

  1.根据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开展其他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实施行政许可科室及负责人:由审批科受理各项被许可人的申请,并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审核及决定。审批科负责人为审批科科长。(以上具体名单见附件1)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安排、重点内容:每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复培训。 

  五、综合监管事项  

  对建筑施工领域、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实施综合监管的对象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并监督、指导、协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有布置的依照相关要求开展。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一)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人,科室落实人为具体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督促执法工作按期完成。 

  (二)建立和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对全县安监系统计划情况进行跟踪监查,定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全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附件: 

  1.云和县安监局2014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情况表; 

  2.云和县安监局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名录; 

    3.云和县安监局综合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名录。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