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2015〕88
号云和县卫计局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和处置工作信息联动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云和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和处置工作信息联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和县卫计局
201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报送
和处置工作信息联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云和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反应快速、运行有序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严禁瞒报事故行为,根据市卫计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特制定云和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和处置工作信息联动制度。
一、组织领导
云和县卫计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信息联动制度领导小组,由卫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防保科。
二、职责分工
1.由防保科统一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信息的跟踪与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2.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按程序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接诊信息。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上报当地安监局和县卫生计生委。
三、报送范围
1.凡是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上受伤或者重伤可能致死以及人员发生死亡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其它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上受伤或者重伤可能致死以及人员发生死亡,送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救治的。
四、报送内容
1.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内容如下(具体见附件1):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其它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内容如下(具体见附件2):
﹙1﹚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类型;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4﹚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报送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个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安监局和县卫计局。如果涉及伤亡人数较多(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件,第一时间致电县安监局和县卫计局。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不断提高事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严格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县安监局和县卫计局上报。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迟报,否则,将视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3.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实行“先报送,后认定”原则。凡发生涉嫌安全生产的伤亡事故或灾难的,都要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同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安监人员调取安全生产事故有关人员的死亡证明、病历等信息给予积极协助、配合。
4.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激励约束机制。县卫计局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控制指标实施等工作一并进行考核。同时,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对有瞒报、谎报、漏报或迟报等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 云和县卫生计生系统事故伤亡信息报送表
2. 云和县企业事故伤亡信息报送表
3. 云和县卫生计生系统事故伤亡信息报送联络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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