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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15-1845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5-07-05
文号: 云教人〔2015〕3号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成立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的通知
教育局  来源: 云和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5-07-05 16: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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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幼教集团化办学效益,创新管理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原云和县实验幼托教育集团进行完善,成立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有关事项如下: 

  一、集团组成 

  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由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总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南山分园、各乡镇公办园(崇头镇中心幼儿园、石塘镇朱村幼儿园、崇头镇黄源幼儿园)组成。 

  各乡镇公办园实行“一园两牌”,分别是: 

  崇头镇中心幼儿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崇头分园; 

  石塘镇朱村幼儿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石塘分园; 

  崇头镇黄源幼儿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黄源分园。 

  二、组织管理 

  1. 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总园)与南山分园为同一法人,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统一安排、装备统一配置、质量统一评估)。 

  2. 各乡镇公办园在实验幼教集团内按照“资源共享、相对独立”的管理原则,通过集团内部师资共享、管理统筹和文化融合,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总园和分园法人地位不变,各分园负责人由总园推荐并报教育局批准。 

  (2)总园和分园财务相对独立核算,分园财务预算安排由总园负责审定,报教育局批准。 

  (3)总园和分园的师资独立核编,规范流动管理。一是分园教师正式调入总园要通过正常的选调程序;二是分园要安排教师到总园挂职学习,具体由总园负责组织实施,挂职教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不变;三是总园教师到农村园支教,由总园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提出方案并报教育局批准实施。 

  (4)总园要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要求加强分园在办学理念、园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交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统一实施,推动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三、考核评价 

  实行发展性考核评价,由总园在学年初制订教育集团学年工作目标和计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依据此目标计划对教育集团内各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价。 

                                   云和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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