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5-1845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5-07-05 |
文号: | 云教人〔2015〕3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幼教集团化办学效益,创新管理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原云和县实验幼托教育集团进行完善,成立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有关事项如下:
一、集团组成
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由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总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南山分园、各乡镇公办园(崇头镇中心幼儿园、石塘镇朱村幼儿园、崇头镇黄源幼儿园)组成。
各乡镇公办园实行“一园两牌”,分别是:
崇头镇中心幼儿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崇头分园;
石塘镇朱村幼儿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石塘分园;
崇头镇黄源幼儿园、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黄源分园。
二、组织管理
1. 云和县实验幼儿园(总园)与南山分园为同一法人,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统一安排、装备统一配置、质量统一评估)。
2. 各乡镇公办园在实验幼教集团内按照“资源共享、相对独立”的管理原则,通过集团内部师资共享、管理统筹和文化融合,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总园和分园法人地位不变,各分园负责人由总园推荐并报教育局批准。
(2)总园和分园财务相对独立核算,分园财务预算安排由总园负责审定,报教育局批准。
(3)总园和分园的师资独立核编,规范流动管理。一是分园教师正式调入总园要通过正常的选调程序;二是分园要安排教师到总园挂职学习,具体由总园负责组织实施,挂职教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不变;三是总园教师到农村园支教,由总园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提出方案并报教育局批准实施。
(4)总园要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要求加强分园在办学理念、园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交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统一实施,推动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三、考核评价
实行发展性考核评价,由总园在学年初制订教育集团学年工作目标和计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依据此目标计划对教育集团内各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价。
云和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