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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15-1844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5-07-05
文号: 云教安〔2015〕3号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局  来源: 云和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5-07-05 15: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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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5年4月5日下午(清明节放假期间),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新林水库发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小孩扫墓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由于不识水性,相继溺水身亡。此事件再次敲响了科学理性救人的警钟,希望各校结合实际加强防溺水的教育训练,增强学生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做好施救溺水者的培训与危险警示,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多年来,溺水一直是造成我县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校联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及家长。 

  四、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师生动员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并作动员讲话,要安排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作表态发言。 

  2.悬挂一条安全警示横幅。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各校要在校园醒目处长期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警示横幅,举行全校师生签名活动,承诺从我做起,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3.组织开展“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评比工作。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以近年来县内外学生溺水死亡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使学生情感上有触动,避免空洞说教。 

  4.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利用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每周安排一位学生作1~2分钟简短演讲,可以采取班级轮流制,讲稿以班级为单位征集,提高学生参与率。 

  5.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温馨提示语征集或“防溺水宣传图画(歌曲、动画等)评比活动。活动尽可能扩大学生参与面,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集中展示播放,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或者展板,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进行展示。 

  6.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在学生放假前安排教师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联系,落实家长对子女的居家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充分利用家校通短信平台、印发《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尤其要开展好这项工作,保护好儿童的生命安全。 

  7.签订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承诺书的签订率要求达到100%。 

  8.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工作机制。聘请学生安全协管员,加强劝导教育。各防溺水重点学校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劝导教育工作。 

  9.积极开展学生暑期“春泥计划”活动,注重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积极会同综治办、关工委、妇联、团委、老年协会、企业等,指导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通过开办“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少儿之家”“艺术之家”,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游泳技能训练、自救自护培训。 

  10.在营造社会氛围上,各校要开设“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利用《游泳和防溺水》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播放游走字幕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二个重点 

  1.突出重点教育对象。2013年,丽水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14人,其中:小学生8人,占57.1%;在农村学校就读的7人,占50%;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9人,占64.3%。2014年,全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13人,其中:小学生人6人,占46%;在农村学校就读的4人,占30.8%;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3人,占23.1%。所以,小学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重点教育对象。 

  2.突出重点教育时段。2013年、2014年溺水死亡的27人,均发生在放学后、双休日、暑假等时段,其中7~8月暑假溺水死亡2013年占79%,2014年占69%。因此,要将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暑期来临前及结束前一周、7月上旬、9月初开学后第一周的周末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暑期即将来临时,各校特别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二)明确“六不一会”要求 

  1.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 

  2.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戏水;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戏水; 

  4.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戏水; 

  5.不到无人监管和有禁止游泳告示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不明水坑边玩耍戏水; 

  6.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7.会在下水游泳时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自我防护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三)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监管网络 

  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监护人,学校要告知家长切实承担起对孩子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对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校要通过家访将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各校要加强与社区、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联系,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游泳、戏水行为,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利用当地媒体加强防溺宣传教育;要利用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介建立高温天气和预防溺水通报预警制度,及时通报警示;通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江河、溪流、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边树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必要的救生器材(如救生圈、救生衣、长竹杠等),在溺水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全面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的管理。 

  (四)及时排查整治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存在的溺水隐患 

  各校要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校内水池、水坑有危险的地方要加固安全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对学校周边的河流、水库、池塘以及学校附近工地上的水坑,要在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语,提示这些地方存在的危险。加强学校值班人员的巡逻力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戏水,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为确保工作实效,各校在暑假前落实好“三个必须” 

  必须在学生离校前进行一次再教育,必须对家长监护责任进行一次再告知,必须在暑假期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再回访。同时建立“两员两报”的信息沟通机制:班级层面设置学生安全信息员,各村设立安全协管员;班级学生信息员每周一次学生戏水情况汇报,村安全协管员定期向学校反馈学生居家表现。 

  六、加强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县教育局将对各校防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或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要根据人事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或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对一次发生2人及以上溺水死亡事故或本年度发生2起及以上溺水事件的学校,县教育局将进行重点督查,并上报市教育局。 

  各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研究、立即部署有关工作,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并于10月12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盖章后报县教育局安全科。 

                                                                                    云和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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