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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云和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年-2017年)》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002654294/2015-19509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07-28 0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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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29号)文件要求,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审议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需公开征求意见。现将《云和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年-2017年)》发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7月14日前反馈至县食安办。

  联系人:吴晖,联系电话:5526017。

                                                           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云和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

  (2015年-2017年)

  为加强全县餐桌安全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省、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及县委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原则,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清单”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实工作举措,深化隐患治理,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到2017年,实现以下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2%以上,各乡镇(街道)规划建成公共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池全部实现有效运行。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3.基本建立农贸市场准入制度;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

  4.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省级示范街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和量化A级单位以及B级学校食堂色标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覆盖率达到100%。

  6.主要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0%以上;食用林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到100%。

  7.石蛙、甲鱼等重点品种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0%,石蛙、甲鱼、瓯江彩鲤等重点品种抽检合格率达到94%,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到100%。

  8.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企业内部管理实施远程监控,安装率达到80%以上;和餐桌安全相关的一次性餐饮具和餐具洗涤剂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全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主要任务如下:

  (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所改造升级,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规范管理,严禁未经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产品出厂。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全面动态掌握基本情况,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准入管理,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管理、“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进食品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公众免费检测服务。全面提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实施“阳光厨房”建设和色标管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城市执法局)

  (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流入国内市场。围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重点进口食品,强化市场巡查,强化监督抽检,加强联合执法,深挖案源线索,严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行为,确保进口食品市场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围绕当前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品种开展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贮运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加大食用林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逐步实施食用林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追溯制度、约谈和通报制度。强化森林食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森林食品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大力培育和推介林业行业名牌产品。(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局)

  (五)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推广健康安全生产模式,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以石蛙、甲鱼等养殖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非法添加着色剂和滥用保鲜剂等行为,规范生产行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六)实施集中消毒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集中消毒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的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企业生产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条件和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长效监管机制,逐步规范产品包装标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质监局)

  “六大提升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一并下发。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7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将三年计划列入本部门2015年至2017年重点工作,结合本地食品产业状况、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及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5年8月-2017年9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六大提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共同推进餐桌安全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底)。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考核验收,总结提炼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餐桌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按照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联动配合,抓好三年目标任务落实。各级食安委、食安办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对行动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共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完善保障机制。要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等经费保障。

  (三)营造共治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教育作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培训,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公布“黑名单”企业,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增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功能。要利用各种媒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要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六进”、“四个你我”等活动,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关心、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评估。县政府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县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终期评估,确保行动计划实施到位。

  (五)规范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和当地食安办报送工作动态、好经验、好做法及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等相关信息。县食安办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餐桌安全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附件3报至县食安办,同时每年 12月 1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

  1.云和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信息专报人员名单报送表

  2.云和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工作目标进度表

  3.云和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表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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