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681/2015-178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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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白龙山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5-05-08 |
文号: | 白龙山办发〔2015〕21号 |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下属各部门:
我街道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老龄委工作指导下,县民政局的精心组织下,在街道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浙江省老龄委《关于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和云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和县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云老委[2015]1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我街道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提升敬老意识、强化为老服务为主要内容,让广大老年人在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切实享有优质优待服务,努力形成老少共融、代际和谐、尊老敬老良好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创建活动在街道服务窗口为老服务组织中有序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元和街道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 斌
副组长:张文军 徐宇波 杨新香
成 员:蓝少荣 董祥健 王 焱 毛艳艳
领导小组负责街道“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宇波
副主任:蓝少荣
成 员:董祥健 王 焱 毛艳艳
三、创建范围和内容
创建范围:街道公共服务窗口。
创建内容: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按照《丽水市“敬老文明号”考核评选标准》,积极践行尊老助老传统美德,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维权服务优待,改进和规范为老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技能,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创建活动安排
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时间为 2015年至 2016年。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5年 3月—5月)。开展创建各系统和创建单位成立创建协调组织,制订创建计划,明确创建内容和任务,提出创建目标和办法。根据云老委[2015]1号要求,广泛宣传动员,明确创建单位,启动创建活动。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5年 6月—2016年 8月)。街道根据创建方案要求,督促、指导“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典型。
一是全面创建。要把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同做好本行业、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强化尊老敬老意识与开展敬老助老优质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发展任务,分别提出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落实。在全面开展联合创建活动的行业内部,配设一名行业“内审员”,负责制定行业创建标准,并对所辖各创建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同时,聘请单位“外审员”(即外部检查员),对创建单位“敬老文明号”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总结成果。及时总结创建经验,推广典型示范,推动创建单位把创建活动中探索出的好做法转化为日常工作制度,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各行业“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地方创建情况,为评选表彰做好准备。
四是开展“回头看”。对第一届“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成果进行总结并开展“回头看”。街道继续按照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的要求和考核评选标准,进一步推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完善、提升,对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制定“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方案,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与工青妇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高效的协调沟通机制,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行业联创,重点指导主要涉老行业明确创建目标,创新创建载体。积极稳妥地开展整体创建活动,力争建设一批“敬老文明号”示范单位。
(二)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加大组织动员力度,不断拓展创建的参与面,吸引更多的行业和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加入到创建行列。把创建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加强尊老敬老宣传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推广、动员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第一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第二届创建过程中的新鲜经验、创新做法和进展动态,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多渠道做好创建宣传工作。
(四)加强监督,规范创建。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控,细化、量化创建标准和考核标准,坚持创在平常,建在过程。要督促创建单位及时展示创建信息,做到创建活动的过程公开、成果公开。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白龙山办发〔2015〕21号关于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