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和县委2015年部门预算
一、共青团云和县委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负责县青联和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
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县青少年活动营地和县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领导小组的工作。
7. 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负责管理、指导团县委系统刊物的编发。
8.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二)单位构成
共青团云和县委由团县委本级和下属单位青少年宫组成,其中团县委本级编制5人,下属单位青少年宫编制5人。
二、2015年共青团云和县委(含青少年宫)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共青团云和县委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13.88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2.1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0.5%;
2.专户资金24.27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1.4%;
3.其他收入15.5万元,占收入预算的7.2%
4.上年结余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9%。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共青团云和县委部门预算支出安排 213.88万元。
1.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4.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4万元;项目支出89.73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46.28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8万元,事业运行支出60.7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1.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46.28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6万元,事业运行支出60.7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1.9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62万元,住房公积金8.25万元。
(四)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9万元,比上年下降5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2.7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车的正常运行支出。
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 专户资金:是指按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当年从专户拨付的各项资金。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事业收入、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 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