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5-1843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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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5-03-30 |
文号: | 云教基〔2015〕2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和丽水市第四届“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5月举办第三届“童话之春”系列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艺术教育比赛活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氛围;为师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以“五水共治 两美云和 美丽学校”、“法在心中”为主题,通过书画、摄影、剪纸等作品形式、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展示家乡云和的美好山水,反映当代中小学校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宣传“依法治国”, 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三、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分书画棋类系列比赛和社团专项比赛。
四、比赛形式
(一)网络比赛晋级
1.各校参赛的书画作品,在“童话之春”校级赛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将优秀作品拍成照片通过网络直接上传参评。上传网站地址:丽水教育网(网址:http://jyj.lishui.gov.cn)或丽水信息港,“第五届‘绿谷之秋·美术’比赛专栏”。
2.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及作品质量,由专家评选出各个类别(组别)中的一部分优秀作品直接进入市级(现场)赛。经由网络评选进入市级赛的作品,由组委会另行通知相关作者报送作品原件至市教育局。
3.网络上传作品,每位作者每个类别限上传一幅。
4.作品上传时间见《丽水市第五届“绿谷之春·文艺”、“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上传截止后,各校将作品上
传情况以书面(图片)形式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现场比赛晋级
第一阶段:“童话之春”校级赛(3月~4月)。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师生参加县级现场比赛,学校校级赛于4月10日前结束,并将校级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教育科。
第二阶段:“童话之春”县级现场赛
教育局在校级赛的基础上,组织县级现场赛,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
五、“童话之春” 书画棋类系列县级现场赛安排
(一)比赛设置
1.项目:“童话之春”县级现场比赛,设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剪纸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中国象棋、围棋六大类别的个人单项赛。
2.组别:比赛分为幼儿园组(只设绘画类)、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教师组。
3.设奖:各类比赛按项目分组别分设个人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同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第五届“绿谷之春”中小学校师生书画系列比赛;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根据各校获奖情况和校级赛情况,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现场比赛
1. 书画现场赛
(1)时间:5月15日13∶30—17∶00。
(2)地点:云和二中。
(3)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人数安排详见附件1。
(4)项目
书法类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
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等;
剪纸类作品暂不作限定;
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
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动漫类作品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两类。
(5)内容:书画作品内容另行通知。
(6)格式:
①毛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
②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
③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④中国画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格式不拘,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
⑤剪纸类作品要求用纸板或镜框等固定好;
⑥平面设计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⑦立体造型类材料自备;
⑧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
⑨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参赛。
(7)材料:选手根据各项比赛格式要求自备材料和工具(画架由二中提供)。
(8)标签: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2.棋类现场赛
(1)时间:5月16日8∶30—17∶00。
(2)地点:城西小学。
(3)参加对象及人数安排:详见附件1。
(4)项目:中国象棋、围棋。
(5)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3.摄影比赛
(1)参加对象:全县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
(2)作品要求:
①各校老师和学生作品数量均不超过10幅,每位参赛作品不超过2幅。
②作品要求原创性,作品可作调整,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③摄影类作品一律要印成14英寸照片报送,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且需标明序号。所有作品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JPG格式不小于)。
六、“童话之春”社团专项系列县级现场赛安排
(一)比赛设置
1.项目:健美操社团竞赛、大合唱社团竞赛;
2.组别:健美操社团竞赛分中学组、小学组;
3.设奖:社团竞赛按项目分组别分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同时选送优秀社团参加市第五届“绿谷之春”中小学生社团专项系列比赛;获一等奖的社团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根据各校获奖情况,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社团专项系列竞赛
1. 健美操社团竞赛
(1)时间:2014年4月28日14∶30—16∶00;
(2)地点:云和青少年宫;
(3)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学生社团;
(4)项目:设竞技操项目、全民健身操项目和啦啦操项目。
(5)具体组别及参赛项目:
①中学组
竞技项目:竞技3人操、竞技5人操、5-8人有氧舞蹈、5-8人有氧踏板。
全民健身操舞:2012年 《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二级徒手、自编健身轻器械操、自编花球舞蹈啦啦操(8-12人)
②小学组
全民健身操舞:2012年 《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一级徒手、自编健身轻器械操、自编花球舞蹈啦啦操(8-12人)
2. 大合唱社团竞赛
(1)时间:18∶30—16∶00;
(2)地点:凤凰山街道大礼堂;
(3)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大合唱社团;
(4)每校限报一支合唱队。每支合唱队人数不少于40人,加指挥、领唱、乐队、伴舞等总人数不超过80人。各支参赛队伍人数若少于40人或多于80人,评审委员会在评比时将对该支队伍酌情扣分。
(5)比赛伴奏:比赛采用钢琴、手风琴等主调乐器(允许添加1-2件色彩乐器)伴奏,不允许使用伴奏带,提倡无伴奏合唱。
(6)参赛曲目: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共12分钟内),其中有一首必须为三声部以上作品,两首曲目中至少一首为指定曲目(见附件6);自选曲目要求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群众性与艺术性相结合,须上报审批后方可演唱。
七、活动组织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艺术教育赛事活动的领导,确保发动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到位。
2.重视普及,人人参与。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选送优秀学生或作品参加县级赛。
3.安全第一,责任到人。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认真制定艺术教育赛事活动安全预案,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中师生安全。
八、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有对作品的处置权。
2.报名和报到
(1)参加摄影比赛选手的报名表及摄影作品于2015年4月底前上交教育局教育科,同时把摄影作品电子稿发到教育局教育科邮箱:hxjyk@163.com.里。
(2)各学校按各项报名表时间要求,将报名表按时发到县教育局教育科邮箱:yhxjyk@163.com,联系人:吴龙,联系电话:5525022。
云和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