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5350/2015-21038 | 主题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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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园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5-12-15 |
文号: | 云园管〔2015〕97号 |
园区各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转发文件一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5〕111号)
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