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657/2015-21072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12-01 |
文号: | 雾政〔2013〕63号 |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委(2012)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以下简称“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完善计生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等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将历年来探索出来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进行整合规范。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各办、中心在提出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时,应当征求计生办意见,做好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在实施普惠政策时要向计生家庭,尤其是符合条件的双女和独生子女家庭倾斜。
(一)坚持和完善现行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1.提高福利。在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时,把计生困难户,尤其是符合条件的双女和独生子女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村级计生服务员与村书记、主任一起列入意外保险范围,由乡政府出资。
2.节育奖励。对夫妻一方自觉落实节育手术的对象,放环补助50元,结扎补助300元,自觉终止意外妊娠补助200元。对主动参加一年两次“三查”的育龄对象,给予适当奖励或发放纪念品。
3.增加份额。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4.升学奖励。计生家庭子女参加高考,考上大学专科的,奖励300元;考上大学本科的,奖励500元。高考成绩名列全县前三名的并被正式录取的,乡政府再分别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学金”1000元、500元、300元。
(二)新增部分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1.工作经费安排。对计生工作完成好、计生政策落实好、村两委在计生工作中发挥作用好的行政村,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适当扶持。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尤其是对15年、20年、25年、30年及以上没有违反计生政策的行政村,优先给予安排各类配套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计生公益金。专门设立乡计生公益金,通过困难救助、致富帮扶、助学成才等方式,进一步照顾计生家庭,尤其是符合政策的双女和独生子女家庭。
3.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老年人,乡政府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优先安排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
4.优先优惠。各项政策,优先照顾计生家庭,尤其是符合政策的双女和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在创业就业扶持中,优先推荐其家庭成员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并积极促进其就业;在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排灌、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中,优先支持、帮助、照顾;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中,优先推荐其享受小额贴息贷款;在土地开发、中药材产业扶持、来料加工、电子商务等各项工作中,给予优先照顾,并由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家庭取消补助。
5.人口转移。对符合政策的双女户招婿家庭,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优惠政策享受。
6.精神慰藉。对计生家庭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鼓励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健身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开展节假日慰问老年人活动,给他们情感的关怀。
7.提高待遇。要努力提高村级计生服务员的政治、经济待遇,鼓励其在村两委中兼职,融入村级班子。
二、切实做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保障工作
(一)建立利益导向政策组织保障机制。把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作为一项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党委书记是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建立资格确认机制。享受计生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无违反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由乡计生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确认;对上年度享受对象进行年度审核,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按规定退出。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资格确认、报批程序、资金管理、责任追究体系。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所有农村家庭都能了解和掌握相关利益导向政策,使利益导向政策充分发挥作用。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