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15-01374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1-17 17: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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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措施,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推动下阶段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特编制本规划。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现状及需求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云和县从2004年开始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5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并于2008年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至2013年底,累计已有51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30万元,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给予廉租住房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

截至目前,由政府自主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共有504套,政府直管公房、企业自主建设的职工公寓(职工宿舍)共有347套,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1.建设模式较单一。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大部分由政府划拨土地、政府融资建设、政府实施管理,建设模式较单一。我县经济总量小,财政刚性支出大,仅靠政府融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财政压力大。

2.保障体系不完善。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主要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得到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县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保障覆盖面有限。

3.管理体制未理顺。保障性住房管理职能尚未划转到县住建部门,造成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同时,还存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手段较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需求分析及预测

我县自2008年开始由政府自主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截至2014年底,实际在建、已建成、通过改造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504套,已竣工分配的有344套,在建的有160套。此外,由政府长期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职工公寓共有347套。

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大学生群体的不断增加,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不断增多。根据近三年县城四个街道人口、本县进城人口、外来务工人口、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等需求人群的相关数据,结合下阶段增长趋势预测和保障率逐年增长的要求进行分析,预计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将达到700套。除去现有的504套,规划期内实际需建设196套。具体分析、预测数据见下表:

    单位:套

保障对象

年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居民家庭

189

237

287

337

388

439

491

外来务工人员

56

70

91

114

132

151

179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

5

8

11

14

18

24

30

合 

250

315

389

465

538

614

700

相关数据说明: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居民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无房家庭,其中包含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类家庭约占城镇四个街道人口总量的25%左右,其保障率从4%逐年增长至10%,每户家庭人口数按3人计算,到2020年末,预计累计保障491户家庭。

2.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外地来云和县城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保障此类对象需一年以上的常住人口,约占外来务工人员的3.5%,其保障率从10%逐年增长至25%,每户家庭人口数按3人计算,到2020年末,预计累计保障179户家庭。

3.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这两类人员数量不多,因此在本文中合并分析。其保障率从4%逐年增长至10%,因此类保障对象多为单人户,每户家庭人口数按1.5人计算,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由2户家庭共同租住,到2020年末,预计累计保障家庭是59户,需建设套数是30套。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及处理好“四个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及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为落脚点,认真做好专项规划编制,积极稳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努力构建符合云和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规划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云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化进程和住房保障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购、长期租赁、货币化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

2.全面并轨,梯度保障。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将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保障对象的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租金(或补贴)标准,优化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其中,政府投资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在政府政策引导支持下,充分发挥用工单位的积极性,积极稳妥地逐步予以解决。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落实好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非营利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按照与实物配租利益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租金补贴标准,积极采用货币化方式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

4.建管并重,规范运行。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和日常管理制度,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进程,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手段,让有限的保障资源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众,让保障对象的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三)规划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11〕45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等7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4〕108号);

6.《云和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7.《云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

8.《云和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

(四)规划编制年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

(五)规划范围和保障对象、保障方式

1.规划范围:云和县城管辖范围。

2.保障对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居民家庭(包括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县四个街道管辖范围外进城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

3.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物配租又以政府主导的统分统配和定向分配方式为主,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辅。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力争对城镇低收入和引进人才实现全覆盖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有稳定职业并在云和县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从一定比例起逐步提高保障比率,规划期内争取过半数覆盖。

2014—2020年,规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96套(不含用工单位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60平方米,用地面积0.65公顷,需投入建设资金4733万元。新增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户数35户。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可以采取新建、改建、配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同时积极鼓励用工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

(二)年度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区分缓急、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云和经济发展水平,确立年度目标。详见下表:

单位:套、户

年度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建设套数

0

0

40

40

40

40

36

196

补贴户数

5

5

5

5

5

5

5

35

(三)建设标准

按照“户型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为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多层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小高层住宅可在单套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合理设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强化公共空间和小区绿化建设,提供便捷的居住条件。

四、房源筹集和租赁补贴标准

(一)房源筹集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1.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和收购;

2.政府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

3.对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

4.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

由于历史原因,在2010年以前,我县保障性住房主要以租赁补贴形式为主,城区租住公有住房(含国有及企业拥有的公有住房)数量有限、分布散、面积小、房屋老旧、成套率低,配套设施落后,较多公有住房还位于城市旧城区范围内,亟需进行更新改造。因此,规划期限内,房源筹集以新建和配建方式为主。

(二)租赁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有偿居住和有限期承租的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以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由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应保对象家庭人口数×补贴标准×12月,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每户家庭保障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

2.应保对象家庭人口计算标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保对象,最多不超过3人;

3.补贴标准:低保家庭每月补贴4.8元/平方米,城镇低收入家庭每月补贴3.6元/平方米。

五、土地、资金需求测算

(一)土地需求测算

规划期内,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96套,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60平方米,按照容积率1.8计算,需安排土地0.65公顷,政府集中建设项目以划拨土地为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年度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用地需求

0

0

0.13

0.13

0.13

0.13

0.13

0.65

(二)资金需求测算

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入按照每平方米造价4050元(建安成本3000元、土地成本450元、二次装修成本600元)估算,总投资需4762.8万元。建设资金通过县财政安排。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资金需求

0

0

972

972

972

972

874.8

4762.8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住房保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县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民政、人力社保、监察、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实施。县住房办具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计划审批,要对住房保障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县住建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选址工作,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好新建和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详细规划;县物价部门负责对房屋市场租金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进行调查测算并予以公布;县税务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税收减免工作;县国土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住房保障项目土地供应计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招标的前置条件;县监察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监督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所在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调查摸底及申报对象的申请、初审公示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和日常管理制度,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手段。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行抽签制度、年审制度等,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数据的完整、准确。严格执行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让有限的保障资源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众,让保障对象的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三)强化全程监管,实施阳光操作。加强规划实施的检查,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抓实前期工作,优化设计方案,按时开工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建成使用。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的公共参与机制。

七、附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历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表

2.历年新增公共租赁装(含廉租住房)房源情况表

3.2014-2020年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规划表

4.2014-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规划表

5.2014-2020年发放租赁补贴规划表

6.2014-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土地、资金规划测算表

7.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开工项目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