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安排,云和县二次调查于 2007 年 7 月 1 日全面启动,以 2009 年12 月 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的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统一组织启用行政勘界界线,统一组织测算田坎系数和坡度级数据的工作方法,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经国家批准,省、市、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全县 2009 年 12 月 31 日(标准时点)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耕地:8109.79公顷(12.16万亩)
园地:2498.09公顷(3.75万亩)
林地:79578.11公顷(119.37万亩)
草地:632.56公顷(0.95万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52.27公顷(2.93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803.21公顷(1.20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26.50公顷(5.59万亩)
其他土地:1662.05公顷(2.49万亩)
二、全县耕地质量状况
全县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720.43公顷(1.08万亩),占8.88%;2~6度耕地:443.58公顷(0.67万亩),占 5.47%;6~15度耕地:1819.54公顷(2.73万亩),占22.44%; 15~25度耕地:4466.34公顷(6.7万亩),占55.07%;25度以上耕地:659.9公顷(0.99万亩),占8.14%。
全县耕地构成:水田7676.59公顷(11.51万亩),占94.66%;旱地 433.2公顷(0.65万亩),占5.34%。
三、坚守耕地质量,必须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全县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与1996年第一次调查(土地详查)时耕地面积相比,减少92.58公顷(0.14万亩) ,减幅达1.11%。其中:水田增加155.01公顷(0.23万亩),增幅2.06%;旱地减少247.59公顷(0.37万亩),减幅36.37%。
我县水田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此次调查采用了新的田坎系数,明显小于土地详查时田坎系数扣除面积,另外,部分地方的旱地转成了地质更好的水田;旱地减少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耕地,农业产业调整,农民大力发展水果产业、种植业,使部分土地不肥沃的耕地转变为经济效益好的果园;此外,因为退耕还林项目,使得部分边远地区的耕地转变为更适应种植的林地,增加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坚守耕地质量,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四、建设用地增势明显,须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全县二次调查建设用地面积 5378.6 公顷(8.07 万亩),比 1996 年土地详查(一次调查)时净增加923.27公顷(1.38万亩),年均净增加65.95公顷(0.10万亩),全县建设用地的增加有效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但由于我县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较低,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必须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五、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推动二次调查成果的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因分类标准、统计口径等原因与相关部门业务统计数据有差异的,不影响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的使用和考核。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云和县统计局
201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