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云和中学招收分配生办法的通知》(云教基[2014]1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回答本报记者提问。
1. 为什么高中招生要采取分配生政策?
答:实行分配生政策是省厅、市局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目的是使教学质量相对薄弱学校的学生,也有同等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我县制定云和中学分配生招收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4]25号)、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丽教基[2014]32号)等文件中关于“继续做好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3.记者: 何谓“分配生”?
答:所谓分配生,就是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我县从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云和中学)每年总的招生计划数中拿出一部分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各校按《办法》享受分配计划的这部分学生,称为分配生。
4. 记者: 云和中学分配生比例是多少?
答: 我县采用的分配生比例是省厅规定比例(不少于50%)的最低限,云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明年起全省统一取消择校生)。比如今年,云和中学招生计划数为450人,其中“三限生”为40人,那么按此办法云和中学分配生数为:(450-40)÷2=205人。
5. 记者:“在就读学校具有完整的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怎么理解?
答:此项条件严格地说是从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由于我县云中分配生招生办法今年刚制定,明年开始实施,故对于2015年和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采用了过渡办法,也就是2015年和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生只要学习年限达到规定的要求就可以享受就读学校的分配生政策。即2015年毕业的学生只要初三在就读学校就读满一年并毕业,就可以享受该校分配生政策;而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就必须要初二、初三都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才能享受就读学校的分配生政策,比如:2016年应届毕业学生初一、初二在梅中就读,初三转入三中或二中就读,则该生毕业时就不能享受分配生政策。 2017年开始必须在就读书校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学籍,才能享受该校的分配生政策。
6.从外县转入我县的学生,是否也能享受分配生政策?
答:从外县转入我县的2015年毕业的学生,初三年级必须转入我县初中学校就读,2016年毕业的学生,初二、初三必须转入我县初中学校就读,才能享受就读学校的分配生政策;2017年开始的应届毕业生就必须在我县同一所学校就读满三年,并有该学校连续三年的学籍,才能享受相应的分配生政策。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享受我县的分配生政策,只能参加云中普通生的招录。
7.实施《办法》后会对我县初升高工作产生哪些影响?
答:按《办法》规定,分配生录取在普通生统录后进行。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是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那么各学校的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就可能会不同。比如:今年按此《办法》进行模拟录取,云和二中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是477,梅源中学为459,就会出现同一届毕业生在云和二中毕业,中考成绩高的不能被云和中学录取,在梅源中学毕业,中考成绩相对低的反而能被录取的情况。当然,我们也设定了最低分数线,即分配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必须不低于云和中学计划招生总人数后第50名。所以,请家长们不要盲目择校。
8.分配生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办法》从2015年云中新一届高一招生时开始执行。